吳宗憲認了離婚12年:不是好老公 卻是好爸爸
台灣綜藝天王吳宗憲近日率領「憲憲同樂會」登上馬來西亞雲頂世界雲星劇場,帶來近3小時結合音樂、綜藝與即興互動的精彩演出,現場笑聲不斷。除了分享演藝人生,他更首度公開談及感情近況,證實自己與前妻張葳葳其實早已在12年前離婚,引發現場觀眾一陣驚呼。
根據馬來西亞媒體「星洲網」報導,過去對外總是聲稱與張葳葳分居的吳宗憲,這回罕見鬆口透露,2人其實早在12年前便已辦妥離婚手續。他坦言,當年簽字時已將財產權留給前妻,而協助協調、辦理離婚相關事宜的人,正是大女兒吳姍儒(Sandy)。
談到家庭,吳宗憲自我檢討,直言:「我不是一個好老公,但我絕對是一個好爸爸。」
他和張葳葳在1990年結婚,婚後育有3女1子,直到2003年才登記結婚。吳宗憲過去曾在訪談時提到,28歲是他人生中最辛苦的一年,大女兒吳姍儒出生,但因為擔心影響演藝事業,所以選擇低調保密。
張葳葳甘願成為吳宗憲背後的女人,只是隨著吳宗憲知名度上升,「未婚生子」一事開始被放大檢視。吳宗憲不諱言「因為家裡有不足為外人道的事情」,像是張葳葳和公婆之間的衝突等等,所以直到2003年才完成結婚登記。近年只要被問到和張葳葳之間的相處狀況,吳宗憲總以「各過各的」、「喜歡一個人住」等說詞含糊帶過,如今終於承認已離婚12年。
對於離婚消息曝光,吳宗憲回應:「之前圈內都在傳這件事,我都幾歲了,不重要,都離婚那麼久了。」他說和張葳葳分開的過程一切平和,「她去教會當傳道人,我忙演藝事業,我們各忙各的」。而吳姍儒居中協調的部分,則是幫忙跑流程。至於和張葳葳分開的心情,吳宗憲表現得很平靜,「不可怕,我們都很好」。
他首度證實自己與前妻張葳葳其實已經離婚12年,過去對外所說的分居並不完整,這次是在馬來西亞演出時罕見鬆口,消息引發現場觀眾驚呼。 他坦言自己「不是一個好老公,但絕對是一個好爸爸」,並表示當年離婚時已把財產權留給前妻,顯示對家庭責任與子女照顧的態度相當明確。 他表示兩人分開過程很平和,彼此各忙各的,他投入演藝事業、張葳葳則去教會當傳道人;相關離婚流程則由大女兒吳姍儒協助跑完。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