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履安妻兒涉挪用私校公款407萬 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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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私立辭修高中創辦人、監察院前院長陳履安妻子陳曹倩、三子陳宇慷,利用接任董事長及董事等職務之便,藉設立辭修台北辦事處名義租屋請款,涉挪用公款,不法所得407萬餘元(台幣,下同,約12.8萬美元)。新北地檢署斥責陳曹倩母子把學校當私人金庫、中飽私囊,日前依背信、違反商業會計等罪起訴,分別對陳曹倩、陳宇慷求刑一年、二年。
陳曹倩設立中國女紅坊公司,中國女紅坊2014年要租辦公室,卻假稱辭修高中要向以陳宇慷擔任負責人的雷客公司在台北市租屋,作為台北辦事處使用,向學校請款24萬元;2016年起,兩人聯手學校董事衛晉平,由衛負責的弘翎國際公司名義與學校簽約,請款198萬餘元,所得款項部分挪為中國女紅坊使用及三人私用。
檢調並查出,三人把中國女紅坊營運有關花圃整理、清潔等支出,假辭修高中台北辦事處有支付日常雜支需求,向學校請款17萬餘元;又以學校福利社有違法疑慮,要會計室不得再收福利金,改由衛當面向福利社負責人收取福利金支票,挪用167萬餘元,三人聯手侵吞407萬餘元。
全案共起訴七人,除陳曹倩母子外,衛晉平遭求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