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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愛心便當、當街嗆警…..台南前法官「兼職律師」 判罰1年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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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方法院前法官施志遠。(本報資料照片)
台南地方法院前法官施志遠。(本報資料照片)

AI摘要

文章摘要整理:

台南前法官施志遠在任內疑兼職提供法律意見、代撰書狀並收費,遭認定違反法官倫理,職務法庭最終判罰一年俸給、逾140萬元。

台南地方法院前法官施志遠曾因多次領愛心便當、當街與警察對槓惹議,他在職期間提供梁姓律師法律意見、代為撰寫書狀,甚至提供案件當事人法律諮詢並收費,而被送懲戒並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懲戒法院職務法庭昨天判決罰款最後月俸給總額一年,約逾140萬元,可上訴。

施志遠被爆2020年每周至一家海產店領取免費愛心便當,2022年因妻子違規改裝機車頭燈被警方開單,到場與警察當街理論,被批「耍官威」,施2023年3月1日離職轉任律師至今。

法評會指出,施志遠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期間,在10件刑事、民事或行政訴訟案件中,提供梁姓律師法律意見、代為撰寫書狀,或是轉介案件賺取報酬,又或提供當事人法律諮詢、預先收取委任律師費用等。

施志遠向法評會表示,他和梁是國中同班同學,當時因不當言行被媒體大幅報導、函送法評會、職務評定為不良好,而萌生轉任律師的念頭,才會和梁詢問、討論相關工作內容。他當初為了便宜行事,才會提供案件審理經驗。

施指出,他在離職前10天都還在開庭、宣判,沒有因為要離職,而和律師合作,或兼職律師業務、拓展業務,也沒有必要,他會提供梁建議,單純是基於朋友關係,他也否認代為撰狀,只是基於朋友情誼提供法律意見。

法評會認為施志遠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若僅剝奪或減少退休金及退養金、罰款、申誡,無異容認在職法官若有違規執行律師業務牟利,僅需受較輕處分即可離職改任律師,司法公信力將嚴重受損,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以昭警惕。

職務法庭開庭時,施志遠曾表示因父母在宮廟當志工,也幫忙照顧他的孩子,他去接送小孩時,父母「可能會把一些剩餘的便當提供給我」,而改裝車事件,後來打行政訴訟,罰單也撤銷,兩起事件登上新聞版面,讓他萌生離職之意,還說庭長曾兩度退他離職信,要他「不要灰心」,說到激動處,施當庭落淚。

面對審判長詢問提前收取報酬的原因,施解釋梁姓律師是他好朋友,得知他選擇離職,怕他沒有收入、沒錢繳房貸,加上「律師都先收報酬」,對方先提供金錢供他開業運用,但他還沒實質從事律師工作。

施聲稱他離職前4個月的結案數比收案數還多,並秀出「捐贈100個便當」的投影片等,表示想要幫助弱勢、協助被害人,並以在野法曹的身分繼續努力。施還投影律師事務所的「Google 評論」,證明他的表現,對於「預收報酬」一事他非常抱歉。他說,沒有用法官的名義招攬案件,也想繼續當律師。

精華 FAQ

  • 法評會指他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2月間,於多件案件中提供律師法律意見、代寫書狀、轉介案件賺取報酬,還對當事人諮詢並預收委任費。

  •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他違規情節重大,若僅輕罰恐無法維護司法公信,因此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以示警惕。

  • 職務法庭判處罰款最後月俸給總額一年,約逾140萬元,且可上訴。法院認為其行為已損及法官形象,但未採法評會最重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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