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好友女兒跆拳道 藉留宿集訓性侵 監獄管理員判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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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姓男子任花蓮監獄主任管理員時,在外擔任友人三名未滿14歲兒女跆拳道武術教練,要求周五、周六留宿集訓,涉趁熟睡時對少女伸狼爪,共侵犯19次,學校老師發現少女異狀通報,姜男惡行才曝光。花蓮地方法院判姜16年徒刑。可上訴。
64歲姜男是跆拳道及八極拳高手,通過跆拳道8段審查,長年在花蓮教拳,案發時是花蓮監獄主任管理員,被稱為「最強監所管理員」,曾帶學生參加世界武術大賽;花蓮縣防身術競技協會8年前成立時,姜男還出任協會首任理事長。
判決書指出,3年前某日,姜男趁姊弟三人熟睡時,偷摸少女私處,被害少女驚醒抗拒,姜涉威脅退訓、送監吃牢飯,少女擔心影響兩個弟弟參賽資格隱忍,姜男卻變本加厲,在少女清醒時猥褻,甚至指侵,少女只要反抗,弟弟隔天就會遭姜教訓。
少女後來向父母稱被教練摸胸,不想繼續練拳,父母相當生氣,姜男辯稱是訓練不小心碰到,想用20萬元台幣息事寧人;2022年底,學校老師發現少女精神狀況愈來愈糟,一問才知姜男惡行,緊急通報。
姜男兩年前被檢方傳喚,偵辦期間他以母親年老多病須照顧為由申請提前退休,獄方不知他涉案通過申請,姜拿到退休金。
法官認為,姜男曾為執法人員,應具備更強法治觀念,與被害人一家為多年好友,卻辜負為人師表職責及好友信賴,且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嚴重打擊被害人身心靈。
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一次處有期徒刑4年,又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共18罪,一罪可處有期徒刑7年4月,合併應執行1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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