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官收賄助詐團 遭判撤職停止任用2年
新北地院前書記官游立綸參與以蔡尚岳為首的台版「地面師」詐團,盜領獨居長者遺產,協助查詢遺產過戶所需的戶籍資料,集團共詐得1億4925萬元(台幣,下同,約488萬美元);台北地院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判游二年八月徒刑,褫奪公權二年。台灣高等法院將游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批他身為書記官竟協助詐團,判撤職並停止任用二年。
游立綸原任職警專,2021年網上流傳一段情色影片,男優的臉雖打馬賽克,但被認出是「警專區隊長」。游否認,自覺受辱而辭職,隨即考上書記官,同年11月8日任職新北地院家事科。
蔡尚岳2021年間從新北市永和里長鄧長安口中得知陳姓老婦死亡,無人繼承遺產,偽造代筆遺囑,讓妻子林緻菱擔任見證人兼代筆人,再找人擔任受遺贈人,辦理土地移轉登記,設定不動產抵押權貸款、出售變現,賺取1578萬餘元。蔡食髓知味而招兵買馬,透過旗下不動產開發公司尋找可詐騙的往生者不動產。
蔡指示員工以台北市地政局未辦理繼承登記專區的列管名冊當案源,透過游立綸、北市警員駱勁達等人確認被繼承人的戶籍資料,再勘察不動產,篩選可詐騙標的。集團找來兼辦文書認證的律師蔡鴻燊認證代筆遺囑聲明書,計有11起詐領獨居老人遺產案,七件既遂,不法所得共1億4925萬元。
新北地院政風室調查,游查調民眾個資案件中,有九件、16人次無承審法官批示。因新聞大幅報導游涉詐、洩密、貪汙,高院認為他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導致民眾不信任他執行職務,將他移送懲戒。
游立綸坦承「一時失慮」,協助昔日警校同學查詢相關個資並收取報酬,但否認參加詐團。游說已知錯,因父母年邁且有妹妹要照顧,請求懲戒法院從輕處分,並出示定期捐助慈善團體的證明。
懲戒法院調查,游立綸2022年10月、11月間查詢劉姓、顏姓死者的戶籍資料,將資料交給駱勁達,駱再轉交蔡尚岳,獲得6萬6000元賄款。
懲戒法院認為游除犯刑事法律,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身為法院書記官,竟替詐欺集團查詢個資還收賄,嚴重破壞司法信譽、助長詐欺。考量游還能坦承違失、有悔意,懲戒法院判撤職並停止任用二年,可上訴。
蔡尚岳集團44名被告一審皆有罪,蔡被判14年徒刑,律師蔡鴻燊因是「依法從事公務人員」,遭重判25年,當時聽完判決後淒厲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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