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頻道

* 拖拉類別可自訂排序
恢復預設 確定
設定
快訊

前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羅穆尼64歲嫂嫂墜樓 法醫認定自殺

爾灣豪宅7歹徒深夜持槍闖入劫持全家 為這物品

家門口架監視器抓逾百違規 車主不服申訴 罰單全撤銷

雲林一名男子在住家社區路口的電線桿架設監視器,擷取車輛違規畫面,兩個月共檢舉369件,警方陸續開出157張罰單,有車主不服提出申訴,縣警局請示交通部並與監理單位討論後,認為檢舉有違維護交通安全目的,罰單全數撤銷。

雲林縣警局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之一條雖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違規,但目的是基於維護交通安全,這起大量檢舉案經調查,檢舉人的監視器是設在公設電桿,目的是用來檢舉,決議撤銷罰單。

據了解,這名男子今年1月起,在住家社區路燈的電桿自行架設太陽能監視器,短短兩個月在同一段路共檢舉369件違規,以轉彎或超車未打方向燈為多。

警方受理檢舉,陸續開出157張罰單,多數受罰車主與檢舉人住同社區,男子在公設的電桿私架監視器引起公憤,後來雖自行拆除監視器,但許多受罰車主仍不滿,紛紛向民代陳情及向警方申訴。

有議員也在縣議會定期會質詢縣警局,質疑檢舉交通違規的路段屬社區道路,警方接到檢舉後是否有進一步查證,否則任意開單影響民眾權益。

縣警察局表示,警方接到民眾申訴,即召集交通隊、斗六警分局、雲林監理站開會,討論並決議罰單暫停裁罰,未開單的部分則暫緩處理,同時行文警政署函轉交通部請示,交通部回覆「依個案具體事實認定」。日前再度邀相關單位討論後,決議所舉發的罰單將函請監理站全數撤銷,警方提醒,透過非法手段檢舉,恐有觸犯個資法之虞。

上一則

東南亞兵推/中若鎖台 星國可助東南亞撤僑百萬人

下一則

兒少性剝削立法滿30年 數位人口販運成最大犯罪樣態

延伸閱讀

超人氣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