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前妻不忠…他三度買凶「雇黑幫開車衝撞、追殺」判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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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姓男子去年6月與廖姓前妻離婚,懷疑她紅杏出牆,三度買凶下達「必死令」,委託黑幫綽號「阿駩」王姓男子二度駕車追撞,另闖廖女店鋪持鋁棒攻擊頭部險致命。桃園地方法院昨依殺人未遂等罪,判王男應執行12年、「阿駩」10年。可上訴。
這起案件宛如電影情節。35歲王男離婚後,懷疑廖姓前妻不忠,又有新歡,請24歲「阿駩」王男「處理」;去年9月,王與22歲程男在廖女下班必經路口製造假車禍,廖女騎車人車倒地,臉部重創、牙斷鼻骨骨折、頭部和四肢挫傷,送醫救回一命。
王男給兩人共50萬元(台幣,下同)報酬,半個月後見前妻康復,又教唆阿駩與30歲羅男駕車衝撞,去年11月2人守在中壢購物中心停車場出口,追撞廖女男姓友人車輛,造成後保險桿與車體損毀,但當時廖女不在車上。
王男見二次假車禍都未成,向阿駩下「必死令」;阿駩邀19歲李男,及委託18歲熊男找黃姓少年協助,由李持鋁棒闖入廖女開設的通訊行,連續攻擊廖女頭部;廖女倒地後李誤認她已死,搜刮多支手機與17萬元現金逃逸。
合議庭審酌,王男多次出資雇凶殺人,造成廖女恐懼不安,只認部分犯行,迄今未與被害人和解,難認有悔意。
判決指出,王男、阿駩、程男共同犯殺人未遂罪,各處8年、7年4月及7年徒刑;王男、阿駩、羅男共同犯毀損罪,各處3月、2月及2月徒刑,得易科;王男、阿駩、李男共同犯殺人未遂罪,各處9年、8年6月、7年2月;熊男犯攜帶凶器強盜罪判7年3月,黃姓少年移由少年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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