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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刺死技術長...雲云董座認罪「判幾年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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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云科技董座曾志新(中)遭依殺人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6月30日下午開移審庭,曾說「判幾年我都接受」,會在看守所持續反省懺悔。(本報資料照片)
雲云科技董座曾志新(中)遭依殺人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6月30日下午開移審庭,曾說「判幾年我都接受」,會在看守所持續反省懺悔。(本報資料照片)

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不滿梁姓技術長在公司群組刊登評論公司文章,於會議室交接離職事宜時持主廚刀刺死梁,台北地檢署昨依殺人罪嫌起訴;曾犯案後被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昨下午開移審庭,曾說「判幾年我都接受」,會在看守所持續反省懺悔,法官諭知接續羈押。

檢方調查,曾志新今年2月26日到宜得利家居購買一把約寬4公分、刀刃長19公分、握柄長31公分的主廚刀,放在辦公室櫃子。曾、梁與盧姓人資長3月7日在會議室談離職事宜,梁不願刪除前一天的公開文章,曾拿出主廚刀砍梁至少9刀,梁送醫不治,曾自殘送醫保住性命。

昨移審庭時,曾志新承認全部犯罪,對傷害梁、奪去梁生命感到非常抱歉,對是否繼續羈押沒意見,靜待司法審判,並表示法院判幾年都接受,如今透過妻子看如何盡力彌補梁的家屬,「我會在看守所持續反省、懺悔」。

檢方指出,曾志新對犯行坦承不諱,犯罪嫌疑重大,且犯的是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曾是預謀殺人且犯後曾自戕,又是知名公司董事長,認為有逃亡之虞,建請法院繼續羈押。

法官庭末諭知,曾志新承認殺人,殺人罪嫌疑重大,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的重罪,伴隨高度逃亡、串證可能性,案發後有自殘,恐以此方式逃避刑罰,且曾並無不能羈押原因,裁定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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