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藝人NONO涉性侵無悔意 一審判2年半 吹哨者轟太離譜
NONO陳宣裕被控強制性交等七罪,士林地檢署去年偵結認其「品行低劣」,起訴求重刑,士林地院審理近一年,昨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兩年六月,其餘被訴部分無罪,法院說明,無罪部分主因原告僅提出單一指述,缺乏其他補強證據。
他的老婆朱海君在演藝圈獨扛家計,即便工作量銳減,仍不願與其切割,如今他面臨牢獄之災,她所屬豪記唱片說不予回應。而全案吹哨者網紅「小紅老師」獲知判決直呼痛心,並怒轟法院太離譜,將會跟律師研議請求檢察官依法上訴。
士院針對有罪判決指出,NONO被控2011年2月間參加一檔綜藝節目時結識被害女子,在錄完節目時致電女子,提議開車載送女子返家,女子起初婉拒,但因NONO盛情邀約心軟,心想NONO在演藝圈內有一席之地,應該不會有逾矩行為,所以答應搭乘順風車。
未料,女子搭上NONO汽車後,NONO以購買消夜為由,先前往台北市士林夜市購物,再前往大稻埕河濱停車場,停車熄火下車後,繞到右前座旁要求女子下車,突從正面強行擁抱女子,又將女子強拉進後座,扯開女子襯衫、外褲、內衣等,利用身體優勢壓制,強吻、撫摸女子身體,直到女子掙扎抵抗,龜縮後座腳踏處求饒,NONO才罷手。
審理期間,該名女子親友出庭證稱,案發後女子曾透露自身受害經歷,且女子描述事發經過時,情緒、神情明顯不同於以往,法官因此認定女子指述應為可信。
法官審酌NONO是知名藝人,為逞私欲藉機對女子強制性交未遂,惡性非輕;女子事後因擔心影響事業地位而未聲張報警,見#MeToo運動才勇於揭露犯行,NONO仍始終辯稱不認識女子、「不知為何這樣說我」,顯無悔意,也未與女子達成和解,考量其經濟、智識程度等,依法判刑兩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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