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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歲王文洋被爆包養小50歲「學生妹」藏私生子 遭討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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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74歲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被爆料疑似在5年前包養一名20多歲的學生妹,對方為他生下一名兒子,而男童再過不久就要上小學了,女方希望可以「認祖歸宗」,但王文洋拒絕,認為孩子非兩人所生,女方告上法院並開價和解金逾10億元(台幣,下同,逾3280萬美元)。

《鏡週刊》報導,王文洋傳出透過交友網站認識自稱「學生妹」的宋姓女子,宋女年紀僅20多歲,身高163公分,長相甜美,曾在交友網站徵友,希望包養她的人可以金援她完成學業,價錢可議。而王文洋與她長期發生性關係後,女方懷孕選擇將孩子生下,如今小孩已5歲。

然而有知情人士指出,王文洋並非直接透過交友網站認識女方,其實是透過中間人的介紹,且與女方無感情上的實質基礎,雙方多次見面純粹只是發生關係,女方也沒有強烈要求王文洋做好防護措施。

由於王文洋拒認小孩,女方聲稱握有當時往來的錄音檔,內容提到分擔扶養、教育及生活等支付,也提到要驗DNA認親。王文洋因不想再衍生風波,傳已給了數千萬元予女方,過程也被女方陳報法院當證據,表示王文洋有照顧過母子的事實。

此案因雙方協商多次,王文洋擔心自己被設局,早已給了一筆錢,如今女方又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希望小孩認祖歸宗,且開價高達10億元,雙方達不成共識,法院將擇期再開庭審理。

13日雜誌報導曝光後,王文洋透過律師發聲明,表示由法院審理判斷,對於想運用媒體報導影響法院審理並不認同。

王文洋聲明如下: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代理當事人王文洋先生,就關於鏡週刊民國114年5月13日「千億總裁桃花劫」乙文之報導,提出下述聲明:

一、本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於去年接獲宋姓女子提告,該案日前經法院分案審理,王文洋律師除委任楊芳婉大律師,另亦委任本法律事務所。該案業經雙方所委任律師進行調解,目前正亦進行審理之法律程序。

二、本案是家事事件,依《家事事件法》第9條規定,審理程序不公開原則,因案件已經在法院繫屬,由法官審理中,本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尊重司法程序,一切交由法院審理判斷。對於有人刻意向媒體爆料,想運用媒體報導影響法院的審理並不認同!

三、本件新聞報導事件,均屬本所當事人王文洋先生之個私事,與社會公益無關,對於因為此事而佔用社會資源乙事,也在此向社會大眾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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