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第五級保全」入校查毒 遭批無公權力 「無法代替警察」
行政院擬在校園推第五級保全防毒,惟外界質疑其無公權力與配套不足,主張保全僅能協助校安通報,真正執法仍應由警察負責。AI摘要
文章摘要整理:
為強化防制毒品與毒駕,行政院預計在校園推動「第五級保全」。警大前教授游毓蘭表示,第五級保全要給配套、訓練與權力,並準備好法律工具;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第五級保全並無公權力,無法代替警察偵搜盤查,應讓保全僅扮演校安與通報角色,真正執法仍由警察負責。
游毓蘭說,早年在學校裡有教官,現在有所謂的生教、生輔,但後來黨政軍退出校園,教官制度被廢掉,沒有配套措施,導致現在防治校園犯罪變得很困難。她認為,政府推動第五級保全不是不能做,但是保全有沒有經過篩選?有沒有經過專業的訓練?要給配套、訓練與權力,法律也要齊備。
游毓蘭批評,政院要推動學校與警方簽訂支援協定,讓警察入校,以為在演「鐵拳教育」,把看戲的都當傻子嗎?游毓蘭以2023年新北國三生割喉案為例,當時也說要少年隊入校,但學校卻有學校的考量,擔心警察入校會讓學生被貼標籤。
吳宗憲強調,第五級保全無公權力,無法代替警察偵搜盤查;若將緝毒期待全壓在第五級保全,恐有將壓力「外包」轉嫁給學校與保全的疑慮;政府應讓保全扮演校安與通報的角色,真正的蒐證、查緝仍由警察負責,並同步強化輔導、匿名通報與家長教育。
新北市中等教育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黃耀南表示,電子煙是當前校園中的麻煩,就算老師接到檢舉,要實施校園安全檢查,不但要學生配合,還要通知家長到校,否則老師可能會被投訴。在校園安全檢查與學生人權間的疑慮未釐清前,請警察入校聯防是必要之惡。
陸官專科班校友會前理事長羅睿達表示,鼓勵退伍軍人擔任第五級保全是治標不治本、急就章的宣示性政策。在缺乏公權力與配套措施下,面臨法律訴訟或暴力風險,如何保障這群人的權益與安全?若要推動,政府須明定施行細則,建立完整法律保障機制,界定執行權力與強制作為。
主要是為了強化校園防制毒品與毒駕,期望透過保全在校內協助巡查、發現異常並及早通報,補足校園安全與反毒工作的缺口。 她認為不能只喊口號,必須先完成篩選、專業訓練、明確配套與法律工具,並賦予適度權力,否則保全難以有效處理校園犯罪與毒品問題。 他指出第五級保全沒有公權力,不能偵搜盤查,也不宜把緝毒壓力外包給學校與保全;較合適的角色應是校安與通報,蒐證查緝仍由警方負責。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