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修法不夠力 電子煙流竄校園 助長「喪屍煙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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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屍煙彈」毒駕頻傳,許多人無端受害。衛福部28日表態將修「菸害防制法」,持有電子煙者,最重可罰一萬元。民團指出,2023年「菸防法」修法時,衛福部不願禁止持有電子煙,並將罰則、沒入銷毀等機制入法,直至毒駕頻傳才出手,如今連學生都知道持有電子煙並非違法,老師沒收後只能暫存抽屜,成社會隱憂。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當年政府禁止電子煙不夠力,已經讓電子煙遍及校園,甚至還因為先接觸到電子煙,後續有更高的機率接觸到喪屍煙彈;他肯定衛福部將修法改善持有罰則,但現在就該告知孩子「持有電子煙是錯的、電子煙對人體有害」,形成拒用文化,教師發現後可直接沒收,由地方衛生局處銷毀、開罰。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副理事長林珊如說,校園持有電子煙相當氾濫,曾看過不肖人士在校園周邊兜售電子煙,許多孩子在校園接觸電子煙後,為求更強的刺激,極可能進一步購買含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的煙彈,一旦成癮後,就可能形成毒駕,或造成其他社會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