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頻道

* 拖拉類別可自訂排序
恢復預設 確定
設定
快訊

不滿三人小組調查結果 馬英九:將開記者會 追究蕭、王責任

白宮槍手身分曝光 21歲男早被特勤局注意 曾自稱耶穌、放話想被捕

千萬台幣獎金飛了 22元發票中獎卻領不到 他提告結果曝

聽新聞
test
0:00 /0:00
雲端發票。(本報資料照片)
雲端發票。(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陳姓男子2023年9月在外送平台foodpanda訂餐,22元(台幣,下同)外送費發票對中1000萬元特別獎,但他隔年2月才將會員載具歸戶手機條碼,獎金無法自動匯款,也逾期未臨櫃領獎,害千萬獎金落空,他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可上訴。

陳2023年9月2日訂foodpanda外送,支付22元外送費及平台費,foodpanda便將雲端發票寄送到他的電子郵件信箱;財政部2023年11月25日開出同年9至10月的統一發票獎項,他的發票對中千萬特別獎,foodpanda也在同年11月30日以電子郵件將中獎通知寄至他的會員載具。

陳2024年2月27日將會員載具歸戶手機條碼,至今沒有獎金匯入,他向foodpanda公司提民事訴訟,也向財政部提行政訴訟,請求財政部給付1000萬元獎金。

陳主張,財政部相關兌獎服務作業要點規定中獎雲端發票於開獎日後才歸戶,獎金無法直接匯入指定帳戶,中獎人要到實體通路領獎,限制剝奪人民的財產權,認為財政部不能拒絕給獎。

北高行認為,依照相關營業稅法、給獎辦法、兌獎服務作業要點等規定,買受人必須於「開獎前」歸戶、設定指定帳戶,才可以將獎金直接匯入,若是開獎後才歸戶,為避免影響中獎人權益,中獎人可以至實體通路領獎。

北高行指出,兌獎作業要點沒有增加法律所無的限制,也無逾越給獎辦法的規定,沒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平等原則,陳是「開獎後」才歸戶,依規定本應到實體通路領獎,但他卻未在領獎期限即2024年3月5日前領獎,因此財政部也無法給付千萬獎金,判決陳敗訴。

財政部

上一則

點名碳基 藍:綠友友染指無人機產業

下一則

美海軍部提暫停對台140億美元軍售 專家:理由牽強 像藉口

超人氣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