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護病比入法緩衝2年實施 違規醫院最高罰200萬
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首年按現行公告護病比標準,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實施」,未來每3年檢討一次,同時設懲罰機制,依不同醫院層級處50萬至200萬元(新台幤,下同,約1.6萬至6.4萬美元)罰鍰;由於護理人力仍存缺口,因此給予醫院兩年緩衝期,三班護病比於2028年5月才會正式上路。
賴清德總統曾於競選期間承諾,兩年內完成三班護病比入法,期限將至,日前傳出衛福部擬採「不修法」,僅將護病比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引發護理界強烈反彈,近2000人赴衛福部陳抗。衛福部隨後承諾,將於5月12日護理師節前預告修法內容。
為推動護病比入法,立院藍白黨團8日提修正動議,三黨團各提出「醫療法」修正版本,於協商時,版本增設「諮詢委員會」產生爭議,因護病比須由委員會訂定,護理團體批評恐讓護病比入法形同虛設,醫院仍可調整,因此再度號召赴立院陳抗。
護師工會顧問陳玉鳳陳抗時情緒潰堤,甚至下跪要求撤除「諮詢委員會」。最後表決時,藍營版本刪除諮詢委員會條文,並以60票贊成、50票反對通過。
立法院3讀修正通過醫療法,條文規定衛福部須把3班護病比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醫院急性一般病床關於3班護病比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病人安全及勞動權益保障定之,於每3年檢討一次;首次規範以2024年3月1日施行的3班護病比標準為主。
3讀條文增設懲罰機制,除山地、離島醫療機構外,違反護病比的醫院分不同層級處不同罰鍰。地區醫院處25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區域醫院處50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醫學中心處100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醫院若未改善,將按次連續裁罰,累計三次且屆滿1年未改正,將處以1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停業處分。
3班護病比入法後,衛福部昨天立即收集醫界與護理界意見,衛福部長石崇良說,經盤點護理人力目前仍有3千到5千缺口,且前年訂定的標準,僅7成醫院達標,為避免衝擊量能,經討論將設兩年緩衝期,衛福部將於5月20日前預告辦法,護病比則於2028年5月正式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