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訓不足 台500新科律師待訓 全律會批「管考不管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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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律師訓練名額嚴重不足,500多名約3成新科律師被迫排「候補」,全國律師聯合會指政府「只管考、不管訓」,對律師錄取人數長期超出律師訓練體系合理容訓量置之不理;法律系教授認為,政府強制新科律師集中受訓,就有義務提供經費與場地。
去年律師國考錄取1042人,首度破千人,全國律師聯合會在錄取公布後聲明,指錄取人數長期失控,已超過律師研習所與實習事務所合理容訓量。
目前律師職前訓練,由法務部委託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辦理,該會律師研習所負責安排講師及時數,報請法務部通過後執行,經費也來自法務部。
全律會表示,立法院去年統刪法務部律師職前訓練委辦經費,受場地限制及受訓人數增加等因素影響,前一期基礎訓練曾採取分組輪流實體及視訊併行,但導師及學習律師普遍認為視訊品質不良、教學互動受限。為確保新一期基礎訓練品質,將回歸全實體受訓,員額調整至810人。
扣除往年錄取但未受訓人員,粗估只剩528個受訓名額,去年度錄取新科律師中,有514人要排候補。全律會秘書長林俊宏說,目前場地和經費就是訓不完,多年來不斷向法務部和考選部反映,始終不被接受。
智慧財產權學者章忠信表示,若是使用者付費,當然是實習律師對自身學習投資;若是國家培養人才,就可由政府承擔。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說,會計師、醫師、諮商心理師等其他專業領域都沒有「國家統一訓練才能授證」規定,國家既然要強制新科律師統一受訓,就有義務提供適當場地與經費,預算應由政府編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