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論/窄巷、畢典不相讓 台灣最美的風景還是人嗎?
在桃園,一條再平凡不過的小巷,因兩輛車爭道,竟成了三小時的戰場。兩方駕駛互不相讓,既損人又不利己。
在台中,逢甲大學畢業典禮會場內,兩位家長因性平事件爆發衝突,導致典禮緊急取消。莘莘學子期待四年的光榮時刻,瞬間落空。
兩個事件看似無關,卻揭示出同一個問題:台灣社會怎麼了?台灣人怎麼了?
仔細想想,這不只是交通問題,也不只是教育現場的尷尬。它是台灣社會「我執」的縮影。開車的是成年人,吵架的是家長,前者爭的是一時意氣,後者是為子女不平,但其實都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想像一下,如果那兩位駕駛,其中一人願意後退一步,可省下雙方三小時的時間,及所有行經者的不便。如果逢甲大學畢業典禮上校方能適時果斷處理,引導相關家長另闢更適當的場合解決爭議,數百名學生的人生時刻就不會被無端剝奪。
而類似這樣少數妨害群體的例子,又豈止這兩樁?總有人在公車或捷運上大聲講電話、在馬路上飆車狂按喇叭、在街頭亂丟垃圾、夜半在家喧譁擾鄰……我們每天目睹這類「小惡」滲透生活,搞到心浮氣躁。當事人渾然不覺得影響到別人會不好意思,「我幹嘛先讓?」的賭氣心理,使得社會充斥焦躁對立,劍拔弩張的氛圍。
為什麼台灣社會變成這樣?
正因制度無能,愈來愈多人感到守規矩的人最吃虧,當違規者可以逃避處罰、奧客可以稱王、鬧事者反得注目,民眾學到的不是「怎樣做對」,而是「怎麼樣都不能吃虧」、「絕對不能先認輸」。
但公共空間是為眾人存在,不容少數人霸占。除了本身自發性地禮讓,有權力的人更該依理、依法執行,就像上述兩個例子,警方及校方都有不可迴避的責任。唯有公權力充分發揮,公共場合就不會淪為個人擂台。
同時,公德心不是抽象的口號,而是具體的行動。也不是單靠政府立法強制的,當大家願意放下「我是對的」的執念,才能換來「大家都好」的結果。
維護自身權益沒錯,但不能以犧牲其他人權益為代價,掌握公權力者也要有貫徹執行的能力,否則台灣社會將淪為叢林法則的世界,人人得靠逞凶鬥狠存活。唯有重新找回那被遺忘的「我們感」,台灣社會才能不辜負「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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