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退將參加陸閱兵?恐丟退休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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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方面宣稱,將邀國軍老兵參加9月3日的天安門閱兵。台國防部表示,由於消息剛宣布,尚未掌握是否會有退將出席,不過,立院已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退將若參加陸方黨政軍機關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向其旗、歌、徽行禮之類行為,最重可停發退休俸,或罰鍰200萬至1000萬元(台幣,下同,約6萬至33萬美元)。
退輔會表示,為維護中華民國主導抗戰的史實與正統性,近日起將舉辦抗戰勝利80周年暨九三軍人節慶祝系列活動,包括對參戰英雄頒贈榮譽狀,鼓勵退除役官兵參加。
退輔會日前提交立院報告也指,退伍軍人社團赴陸交流,應秉持不受訪、不發表政治性言論、不被媒體報導的原則。
2019年兩岸條例增訂第九條之三「退將條款」,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或與國安相關機關之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之行為。違者得停止月退休給與的50%至100%,為期5年,情節重大者得剝奪之,已支領者應追回;無月退休給與者,得處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當事人之勳獎章,應予追繳註銷。
「退將條款」上路後首位受罰者,是曾任國民黨黃復興黨部主委的退役少將臧幼俠。他因在香港出席統戰活動,起立聆聽中共國歌,去年10月被裁罰月退俸75%,為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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