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柯收前金210萬 律師團:後謝呢 柯妻:貪汙錢在哪
台北地方法院依收賄判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重罪,關鍵是認定柯文哲得知威京集團匯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210萬元(台幣,下同,約6.5萬美元)後,利用市長權力裁示將京華城公司陳情函提送都委會研議。法官認為這筆錢是柯收賄的前金,柯文哲律師團質疑「那後謝在哪裡?」
檢方當初起訴柯文哲收受威京集團1710萬,包括柯文哲硬碟中記載的「小沈1500」及威京集團透過7名員工匯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的210萬。
法官雖認定,行動硬碟中的工作簿檔案私密性極高,經其他證人比對後都具真實性。法官也從柯文哲與沈慶京其他通訊紀錄中,確認沈慶京對柯自稱為「小沈」,認定Excel檔工作簿上所載的「小沈」就是沈慶京,但缺乏確實雙方有完成交付、收受1500萬元賄賂的補強證據,因而只採信柯收賄210萬。
判決指出,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土地不符都更條件,也知道沈慶京提議永久享有12萬284.39平方公尺的樓地板面積訴求無法再次適用,卻在2020年2月20日上午與沈洽談京華城容積率,並達成期約賄賂共識。
法官調查認定,2020年3月24至27日,威京集團員工分別匯款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後,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傳已捐款訊息給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李文宗回覆「長輩友人涓涓襄助,市長和我們都心存感激…」。北院認定柯在收到錢後,以市長權力裁示將京華城公司陳情函提送都委會研議。
北院指出,朱亞虎2020年2月20日陪沈慶京到台北市政府與柯會面,沈單獨與柯會談1小時,朱亞虎雖不知雙方談話細節,但從會後沈面露滿意微笑離去,加上之後市府啟動將京華城相關陳情案送交都委會研議的程序逐步朝有利於沈的方向推動,顯示會談結果已轉化為具體行政作為,由此推知柯文哲與沈慶京已達成期約賄賂犯意聯絡。
合議庭指出,不管是前金、是後謝,都是賄賂。只要收受的賄賂與職務上行為有對價關係,就構成貪汙。
全案被法官宣告沒收的金額達上百億,光是京華城案相關的鼎越公司被宣告應沒收121億545萬餘元,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餘元,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餘元。
柯文哲律師團批評,錢是進到民眾黨帳戶,柯文哲沒有提領作為私人用途,審判長認為這210萬元是前金,雖然很低但可能有後謝,「那後謝在哪裡?」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指出,這筆錢是進入台灣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專戶,依法申報、公開透明,從頭到尾沒有進入柯文哲個人帳戶,柯文哲都不知道,也沒有被提領作私人用途。如果真的是行賄,會用一個所有人都可以查得到的政治獻金帳戶來進行嗎?
柯妻陳佩琪向法官喊話,「請問法官:我先生貪汙的錢在哪裡?」柯媽何瑞英則說,判決對柯文哲不公平,其他黨派哪有人像柯文哲被司法針對?真的是政治迫害。柯胞妹柯美蘭則說「我不相信」。
新竹市長高虹安昨晚也在臉書發文表示,看完相關判決新聞,除了沉重,更多的是對他的不捨,她相信柯文哲會提出上訴,盼柯P與家人保重,「這條路上您們不孤單」。
陳佩琪表示,她跟柯文哲結婚35年,自始至終覺得柯就是個怪咖,他當醫生,總是視病人的生命比家庭還重要,有優渥的薪水,但日子過的跟苦行僧一樣,甚至是有點窮酸。法院判決指柯文哲收賄210萬(台幣,下同,約6.5萬美元),陳佩琪說,她不買名牌,不好美食,不請傭人,每天搭公車上下班,「柯文哲貪210萬給佩琪享樂、害自己要被關十幾年,而這些錢竟不到我年收入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