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論/卓榮泰談合法性 如同詐團宣導反詐騙
朝野總預算僵局未解,立法院先行通過動支718億元(台幣,下同,約22.4億美元)新興預算案。但對於是否應該支用,行政院卻態度曖昧、自相矛盾。主計長陳淑姿表示,已簽報行政院發函各單位先行動支;行政院長卓榮泰卻批評,立院決議「合法性備受質疑,不宜開此例」。行政院與主計處各自表述,明顯是政治凌駕專業與法律;而卓榮泰又大談「合法性」,更顯諷刺。
此種自我打臉,並非首見。去年立法院通過普發1萬現金的特別條例,卓榮泰就曾義正詞嚴的批評立法院決議「違反預算法又違憲」;結果行政院不但發放,而且收割為是賴政府的政績,大肆宣傳「現金1萬元是行政院發的」。這種「浮動的法律標準」,無疑是卓榮泰詮釋「合法性」的縮影。
卓榮泰更常常明知違法違憲,卻包裝成「捍衛法律」。在八次覆議案全軍覆沒後,卓榮泰竟異想天開,以「不副署」作為反制立法院武器,迄今不副署的法律案已多達五個。卓榮泰一貫指這些法律違憲,不副署是為「維護憲政原則」。但違憲認定是大法官獨有權力,何時曾授權行政院長可以做違憲審查?又何時曾授權行政院長可以用不副署否決立法院通過的法律?
在內政部帶頭下,民進黨對民眾黨籍陸配立委李貞秀發動圍剿,說她立委身分不合法;內政部長劉世芳等官員更拒絕接受李貞秀的質詢。李貞秀是合法就職的立委,現狀自是合法立委。官員接受立委質詢,是憲法和法律明定義務。但對於劉世芳的作法,卓榮泰只說「一切依法處理」,變相鼓勵官員不接受立委質詢的違法行徑。有這種閣揆,無怪有劉世芳這種部長。
在中選會的人事案上,卓榮泰更是傲慢無視法律規定。民進黨推薦的三名被提名人遭立法院否決,卓榮泰還嗆聲國會說將「重提三位落選人」,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被提名人未獲同意,應另提他人」之規定,視若無物。直到各方批評不絕,卓榮泰才唾面自乾,由行政院發言人「更正」說會依法補足提名名額。
但這些行政作為的合法性爭議,賴政府和卓榮泰就是始作俑者。如總預算僵局迄今未解,實則是因為行政院拒絕依法編列「軍警消加薪」、「停砍軍公教年金」等預算;也就是說,是行政院違法在先,才產生僵局。又如李貞秀國籍,無論依《憲法增修條文》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不應有任何疑義,賴政府卻堅持政治操作,違法認定,剝奪陸配參政權,並反過來指責在野黨「不合法」,根本是做賊喊捉賊。
近日卓榮泰宣稱「私人行程」,到日本「自費包機看球」,但包括從松指部出發、包機價格及各種單據都被踢爆疑點重重,引發特權、圖利甚至貪瀆等質疑,也就不令人意外了。因為在卓榮泰心中,法律標準是隨政治立場和其法律認知浮動的。於己有利者,就說是合法合憲;於己不利者,就是不合法不合憲。
卓榮泰面對法治的種種傲慢行徑,呼應了賴清德總統「戰到底」的作風。大罷免大失敗,賴清德無視外界要求卓榮泰下台的呼聲;總預算等覆議案連敗,賴政府卻想用倒閣交換解散國會。外傳內閣可能在今年底九合一選戰後大幅改組,卓榮泰如此急於表現,也令人懷疑是否在為「閣揆保衛戰」搶戰功?
卓榮泰還是法律系畢業的,悲哀!無論卓榮泰昧於法治的動機為何,他屢以「捍衛憲政法律」掩飾違法違憲行徑,成為「依法行政」的負面示範。卓榮泰高喊「合法性」,就如同詐騙集團宣導「反詐騙」一樣荒誕無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