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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評論/憲法法庭連班會都不如 5大法官真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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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左)以新兩國論取代中華民國憲法一中精神,行政院長卓榮泰(右)不副署、不執行國會多數通過的法律,恐徹底埋葬民主法治。(本報資料照片)
賴清德總統(左)以新兩國論取代中華民國憲法一中精神,行政院長卓榮泰(右)不副署、不執行國會多數通過的法律,恐徹底埋葬民主法治。(本報資料照片)

五個大法官在未達法定人數的情況下,違法組成憲法法庭,作出憲法判決,宣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違憲無效。不過,蔡宗珍、楊惠欽和朱富美三位大法官在法庭外提出不同意該判決的公開法律意見書,指未合法組成之憲法法庭自始不具審判權,「五人判決」也自始無效。政治大法官變成權力的奴僕,淪為執政者的憲政打手,已經顛覆憲政秩序,讓憲政民主崩塌。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案,並經總統公布施行,規定憲法判決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十人,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九人。現在大法官只有八人,依法根本不能組成憲法法庭,更不可能取得審判權,但呂太郎、尤伯祥等五個綠色政治大法官卻違法開庭,作成具有高度爭議的判決。一個違法的憲法法庭,以一份違法的憲法判決,指責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條文違憲,何其諷刺!

「五人判決」宣告「憲訴法」修正案違憲,理由是立法過程違背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也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但這些硬拗出來理由,恰是違法憲法法庭自身的寫照。在程序上,「憲訴法」修正條文明白規定憲法法庭組成要件與評議評決門檻,五個大法官甚至按照舊法要有六人的門檻都達不到,卻敢蠻橫踐踏正當的程序規範。憲法法庭可說連中小學班會或社區管委會都不如。

在實質上,憲法法庭的法定組成要件,經憲法委託而屬國會權限,也是憲法權力分立架構下立法權對司法權的制衡機制,「五人判決」卻粗暴侵奪了國會的立法權,破壞權力分立與制衡。尤有甚者,五個政治大法官還把拒絕參與違法評議的三位大法官,直接從現有總額中扣除;連憲法法庭都在排除異議者,完全是賴清德「打掉雜質」的司法實踐!

五個政治大法官自己違反程序正義,竟然有臉指責立法院違反憲法正當立法程序。「五人判決」自始無效,未來卻將按照這個無賴模式違法開庭,繼續作成更多同樣無效的憲法判決,賴清德要靠這違法五人組掩護他的違憲擴權,只會引爆更多憲政爭議,無限升高朝野對立。五個政治大法官雖然自我賦名憲法法庭,其實是盜竊憲法法庭,是司法之賊,更是憲法之恥。

「五人判決」還痛責立法院提高門檻癱瘓憲法法庭,掏空大法官釋憲權。事實上,掏空大法官釋憲權的不是立法院,而是賴清德總統。關鍵在賴清德為完全掌控憲法法庭,不願提名國會能夠接受的大法官人選,這才是大法官缺額無法補足的根本原因。如今五個政治大法官與賴清德合謀,掏空法治國原則,掏空中華民國憲法與憲政運作機制。

賴清德不演了。毀憲亂政從偷梁換柱,以新兩國論取代中華民國憲法一中精神開始;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不執行,一票否決國會多數通過的法律,砍斷五權憲法重要支柱的立法權;政治大法官繼之違法開庭,對國會動私刑,替賴卓的憲政鬧劇圍事。總統挾行政、司法兩權閹割國會立法權,也徹底埋葬民主、法治與民意。

在賴清德扭曲的法治觀念下,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行政院可以選擇性執行,憲法法庭也可以違法開庭作廢。不合意的法律,就不讓它生效,生效了也不予執行;無力阻擋的法律,就交給憲法法庭撕毀,不然就自己動手改規則。連內政部和陸委會都在沒有法律授權下,曲解法律,枉法濫權。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朕即法律」。賴清德的憲政獨裁正逐步完成最後拼圖,帝制儼然即將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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