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元首不公布法律 這不叫民主國家 這叫「帝制」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再修版財劃法,在野黨將發動彈劾總統和行政院長。
學者指出,憲法規定很清楚,行政院不副署是不應該發生、也不可以發生,少數政府用不副署的「憲政盲腸」沒收多數立委支持的法案,這是少數獨裁。律師葉慶元說,如果國家元首可自己決定什麼法律公布、什麼法律不公布,這不叫民主國家,這叫「帝制」。
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昨邀不分區黨籍立委便當會,對於總預算的處理方式,鄭麗文尊重黨團決議。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吳宗憲說,行政院不執行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把副署權拿來對抗立法院,面對嚴重的憲政危機,在野不得不與執政黨對抗。
國安會前副秘書長楊永明則表示,憲法第卅七條行政院長副署權,是過去內閣制下,行政院長制衡總統權的憲政設計,但歷經兩次修憲後,已經改成總統制,行政院長成為直選總統的執行長,此時行政院長當然無須制衡總統,副署權也就應該刪除。
楊永明說,行政院長用不副署方式沒收國會通過法律案,且立院沒有後續再審議或救濟手段,嚴重違反民主多數決原則,當時修憲過程並未料到,看似為了提升行政院長地位,副署權卻成為違反民主法治的「憲政盲腸」,少數政府用憲政盲腸不副署、沒收多數立委支持的法案,這是少數獨裁,嚴重違反民主法治。
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劉嘉薇指出,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曾說「行政院不會不副署,不然會打臉總統」,過去民進黨曾考慮不副署,但是沒有做,因為知道不能做;卓揆若認為財劃法有窒礙難行的部分,可再提出來,全盤不接受、不副署就代表完全不重視多數的民意,也凸顯執政黨團隊知法玩法。
葉慶元表示,賴總統拒絕公布財劃法、卓榮泰拒絕接受立法院多數民意通過之法律,都是違憲的;清光緒皇帝頒布「欽定憲法大綱」的「君上大權」,「君上神聖尊嚴,不可侵犯」,凡法律雖經議院議決,而未奉詔命批准頒佈者,不能見諸施行,這不就是現在賴清德想的事嗎?
他指出,連一九○八年滿清的知識分子都拒絕接受這樣的憲法,滿清只能另外頒布一九一一「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放棄國家元首的法律審核權,賴總統及民進黨支持者的憲政理念,還不如一一七年前的滿清知識分子。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說,潘孟安去年曾說行政院長不副署,是在打臉賴總統,他用原句送給卓榮泰,今有毀憲亂政總統,再一個打臉總統的院長,一個叫「賴皮總統」,一個是「無賴院長」,真的是「賴賴相連到天邊」。
國民黨發言人江怡臻說,「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全是賴總統一個人的操控,卓榮泰遇到「政治渣男」賴清德,還要幫這位「民主刺客」葬送台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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