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作證解釋「小沈已給過」緣由 批檢方鬼打牆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汙、侵占、背信案,昨傳喚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第二度作證。檢方指控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行賄柯,詰問柯曾傳訊給黃稱「小沈已給過」意涵為何?黃證稱,是柯告訴她不要太去麻煩別人的意思。
黃珊珊作證後表示,檢察官有點「鬼打牆」,很多問題都是主觀臆測,比如問她「你們這麼忙為何不用訊息通知大家就好?」黃說,所謂「小沈已給過,叫我不要去麻煩別人」的部分,檢察官是故意去串聯所謂的「1500」。
公訴檢察官表示,依黃珊珊證述,柯文哲告知黃珊珊要開募款委員會,成員是黃珊珊、柯辦前主任李文宗、會計師范有偉、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可以認定當時募款委員會就是希望對外募款。
黃珊珊證稱,她當柯競總總幹事負責統籌辦活動、文宣,但競總沒有專門的募款委員會,李文宗是競總財務長,他們每天都在想募款的事;她2023年11月2日聯絡李文宗臨時開會討論,因每天都在擔心經費,那段時間都很焦慮。
黃珊珊說,傳訊息給李文宗邀請的人,應是周榆修、范有偉、邱佩琳,不過,當天在競辦二樓開會討論的卻是「藍白合」,至於也傳訊息給李文宗提及「快點募款」等,則是擔心柯會亂花錢,因為柯沒有金錢觀念。
黃表示,柯文哲不是很想募款的人,選舉需要大量經費,而且每一筆募到的款項也代表一張選票,總部經常開會討論募款的事,為了募款,她經常都會拜託大家幫忙,也希望能當面拜託,因此會找上柯文哲好友。
募款會議結論她不會特別向柯文哲報告,多會利用晨會或見面時說明,提醒柯要募款、不然錢會不夠用;黃稱開會的人來來去去,不記得范有偉有無到場,但證實邱佩琳是重點拜託對象。
檢察官問柯文哲2023年11月3日下午傳訊息給黃珊珊「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是何意思?黃珊珊證稱,柯文哲常叫她不要太去麻煩別人,她回覆柯「明白」就是知道不要再去麻煩人,但不清楚沈與柯過去有無金錢往來。
檢方另指控柯侵占演唱會收入。黃珊珊證稱,柯文哲有開演唱會的夢想,大家幫柯實現,但討論後認為不符合政治獻金法的規定,於是競總決定不介入,並採商業模式進行,由木可與尼奧、時樂公司簽商演合約;「KP Show」是商業演唱會、不是募款,有繳娛樂稅,而且收入沒進入競總。
黃珊珊稱,2023年5月20日起接受政治獻金募款兌換應援小物,小物是贈品,類似百貨公司送周年禮概念,且會開收據,當時,競選活動剛起跑,捐款送小物是刺激募款,應援小物定價也比市價高四、五倍以上,目的是募款不是賣東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