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樹光電場案7人起訴 柯志恩批高市府輕罰縱容
高雄市大樹區和山光電場違法開發,橋頭地檢署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訴光電場負責人林瑞豐、水保技師吳安欽等7人,對林、吳求刑2年6月。國民黨立委柯志恩23日痛批,市府過去僅輕罰,縱容業者釀禍。
市議員邱于軒批評,此案不僅違法施工,還牽涉把關不嚴,開議後她會要求市府專案報告,揪出誰該負責任。
大樹區和山光電場由「聰明的家」公司開發,送審的水土保持計畫分一、二期施工,總面積約51公頃,核定裝置容量為45MW。
檢方查出,林瑞豐與兒子林宜緯為加速開發整地,山坡地未依核定計畫實施水土保持,就非法墾殖第二期工程案場及公有山坡地;今年6月間高雄降下豪雨,案場因違規開發影響水土保持功能,違法面積約2萬5000平方公尺。
7月22日,檢方認定林瑞豐等人違規開發,搜索約談林男及吳安欽到案,複訊後聲押獲准,歷經兩個多月偵辦,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罪嫌,起訴林瑞豐、吳安欽等7人。
檢方起訴前,檢察長張春暉率隊履勘,經查第一期違規施作的太陽能板已拆除,二期工程已完成滯洪沈砂池及排水溝、集水井施作,並鋪設植生,檢察官督促市府持續監督。
和山里長吳順治說,居民仍憂心會有土石流風險,第二期目前僅鋪草皮,明顯無法扎根、具抓地力,擔心大雨一來仍會釀土石流災害,要求把樹種回去。踢爆此案的市議員黃飛鳳說,該案光電板覆蓋道路部分,至今未具體改善,山林復原緩慢,缺乏明確責任與進度。
除和山光電場違法開發,馬頭山、大樹統嶺及美濃、大寮農地陸續被踢爆盜採砂石、濫倒廢棄物,柯志恩說,無論和山光電還是美濃大峽谷,都非一朝一夕造成,而是持續性破壞。行政機關與執法單位若只用最輕微開罰要求改善,不但沒有遏阻作用,還可能讓業者認為行政機關放水;這類破壞國土犯罪,一開始就應嚴查嚴辦,避免造成環境無法復原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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