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柯文哲案研議抗告 外界:檢鐵心把柯關到死
台北地院昨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7000萬交保,引起關注。北檢表示,收到裁定理由後研議是否抗告。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認為,此次裁定有兩項重要意義,一是代表北院認為「密切相關證人」尚未傳喚到庭,已經不足以作為羈押原因;二是代表柯文哲案審理進度已經進入「下半場」,正式進入法庭攻防。若檢方提抗告,柯文哲未來還有高院這關要過,是否確定可重獲自由,仍要看上級審、高院是否認同北院的裁定。
本報系聯合報報導,李彥秀說,如果檢方提出抗告,可能又會重回一年前台北地院與高等法院上上下下的「裁定」與「發回」交鋒。檢方如果提起抗告,應該仍會延續以「密切相關證人」尚未傳訊為主軸,不過隨著審判程序的推進,這個理由能否再受到高院買單,仍有待後續法院攻防。
另據中國時報報導,去年京華城案爆發後,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不只在偵查中聲請羈押柯文哲,起訴後仍反對讓柯交保,不斷強調有串證可能及繼續羈押必要,檢方因此被外界批評「押人取供、逼認罪」,要「關到死」。
聯合報報導,柯案觸及京華城容積獎勵、政治獻金,若舞弊自當受懲,但偵辦伊始即有「鏡檢」、「泣股」掌握偵辦進度,檢方偵查祕密盡入綠媒手中,究竟是執政黨利用媒體帶風向,抑或是綠媒指導辦案?悠悠之口難杜。
京華城從一開始搜查偵辦就充滿爭議。去年8月30日,檢察官指揮廉政署搜索柯文哲住處、民眾黨中央黨部內主席辦公室、台玻大樓內的柯文哲辦公室等7處所,雖然北檢強調「絕無逾越偵查必要範圍」,但民眾黨抗議第一時間即告知「中央黨部沒有主席辦公室」,仍遭「摸索式蒐證」,甚至公布監視器畫面,指辦案人員在「黨部員工的辦公空間」行動。
在任何民主國家搜索在野黨都是茲事體大,雖然刑事訴訟法有關「搜索」的規定並未讓政黨辦公室有豁免特權,但民眾黨作為第三大黨,中央黨部遭搜索,人民不禁懷疑是否想藉搜索「順帶」蒐集政黨資料,或打壓在野黨。
如柯文哲與團隊成員涉不法,檢察官當然該戮力偵辦,不過執政黨卻沒有把「偵查不公開」當回事,包含鏡週刊、自稱「經營司法線七年」、但司法記者圈乏人知曉的三立電視台記者從案件偵辦開始,即能得知檢方偵查祕密,「小沈1500」Excel表即為經典,事後還成為北檢起訴柯違背職務收賄罪的證據之一。
「偵查不公開」規範對象雖不包括媒體,但是誰洩漏偵查祕密?為何都是綠媒掌握偵辦內容?最後甚至被譏為「鏡檢」、「泣股」,還被質疑是黨檢媒一體,要人民不啟疑竇都難。檢調若專心辦案,追出貪汙真相,民眾當給予掌聲,但案件辦到讓綠媒一路當風信雞,要如何讓民眾相信司法是公正的?
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在上月作證時更大爆,偵查中被鏡週刊社長裴偉找去採訪,裴偉拿著一張紙,一個一個對照「人名」跟「捐的是多少錢」,說不是「偵查資料外洩」有多少人相信?檢察官竟還將「鏡新聞」、裴偉寫入筆錄,難道裴偉是代檢察官偵訊,檢方最大敗筆是自成笑柄卻渾然不知。
京華城案歷經一年多的偵查,柯文哲究竟清白與否,或許還有待釐清,但可以確認的是,司法獨立與公信力已被宣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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