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勘災指「法律規定國軍不能進民房」 黃揚明質疑:哪一條
丹娜絲颱風重創台南,賴清德總統前天再次到台南勘災,對受災戶說出「法律規定,國軍是不能進去民房,因為過去的歷史裡有發生很多不愉快經驗」,媒體人黃揚明質疑,到底哪一條法律規定軍人救災不能進入民房?總統府至今仍未公開說明。
賴清德前天下午1時許到風災嚴重的台南市七股區西寮里勘災,對於受災戶的請求,當地居民許多都70、80歲,沒辦法把家裡受創毀損的家具搬出來,能不能請國軍幫忙把家裡廢棄、沒有用的東西幫忙搬出來到外面?
賴清德回覆「我來跟大家報告,國軍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國家,像這颱風,真正若必要的時候,國軍來幫忙,如果沒有社會要發揮力量,社區有力量,社區較安定,不然你所有事情都需要國軍,若真正國軍沒空的時候,比如說現在漢光演習,若是真的遇到、有真正發生的時候,那怎麼辦?」
賴清德說「所以我講,社區要利用平時的天然災害,要訓練、要大家合作,解決社區的事情」。
賴清德再指出,「法律規定,國軍是不能進去民房,因為過去的歷史裡有發生很多不愉快經驗,所以後來民主化了後,法律規定,國軍當然會幫忙民眾救災,救災也是國軍的任務之一,但不能進去民房、私人財產,這都是講得很清楚的」。
媒體人黃揚明昨天晚上11時許在臉書引用國防部發言人的影片指出,2018年8月,當時總統蔡英文對國軍支援救災的說法是:「我們國軍就是要保家衛國,那我們的民眾有困難的時候,我們就應該盡我們的全力,來保護他們、來照顧他們。」(影片1分43秒~1分57秒)
黃揚明表示,所以實在很難想像,身為三軍統帥的賴清德總統,面臨災區基層意見領袖洽詢可否請求國軍支援長者清理家園時,竟會說出:「我來跟大家報告,國軍的主要任務是保護國家,像這颱風,真正若必要的時候,國軍來幫忙」。
另外,災害防救法第35條第4項:「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無法因應災害處理時,得申請國軍支援。但發生重大災害時,國軍應主動協助災害防救。」第5項:「國防部得依前項災害防救需要,運用應召之後備軍人支援災害防救。」而國防部也配合訂定了「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黃揚明質疑,到底哪一條法律規定軍人救災不能進入民房?總統府至今仍未公開說明;刑法306條是「侵入住宅罪」,任何人無故都不能進入他人住宅,但在救災、緊急危難且是居民同意的狀態下,到底哪一條法律規定國軍救災時不能進入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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