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沒派員參加制憲」 府方圓賴原意:制憲代表非台普選
賴清德總統昨演說談到修憲過程時說,「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是沒有派員參加,一直到前後7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是修憲的主體。」國民黨引國史館文件駁斥賴說法,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賴總統原意是指當年制憲代表並非經過台灣人民普選產生。
郭雅慧指出,談到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當時的制憲代表僅由省參議會選任,並非由台灣人民普選產生;一直到前後7次修憲,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所以賴總統說,「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共同意識」。
郭雅慧說,就正當性而言,賴總統說7次修憲後,台灣人民才成為修憲的主體,建構以台灣為主體的共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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