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監委已成政治打手 修監院組織法為排除政客出任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排審「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把擔任監委須具備的資格範圍,刪除「曾任立委一任、直轄市議員二任、富有政治經驗等」條件。國民黨籍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吳宗憲表示,監委現已成政治打手,即便修法過了,資格範圍還是很廣,賴總統一定要從政客裡面挑監委人選嗎?
吳宗憲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這也不是什麼限縮提名權,這是更加符合憲法的要求,也就是希望監委要超越黨派。修憲之前監察院是民意機關,代表民意監督政府;修憲後監院不是民意機關,監委改官派,已經變成政治打手。
吳宗憲直呼這幾年有好多案例,他舉例,監委高涌誠在查辦曲棍球案承辦檢察官的狀況,或是去調查35年前的小案子,硬叫當時只是轄區配合辦案的基層員警侯友宜要到監院接受調查,反而當時指揮官等核心調查人都不查,種種做法就是在做政黨打手。
吳宗憲表示,今天討論的修正草案不是限縮總統提名權,而是回到憲法的設計,監委就是要超越政治色彩,方向就是要減少「立委、直轄市議員、富有政治經驗等」條件的人選,那其他監委資格條款都還存在,而且範圍都很廣,國家這麼多人,總統從幾千萬人找不到適合人選?一定要從政客裡面去挑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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