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大罷免投票 中選會建議同日舉行 節省社會成本
全台大罷免將邁入第三階段熱戰,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昨受訪時被問及罷免三階投票日時表示,本月20日委員會將審查,根據選罷法規定,成案20日至60日要投票,若20日宣布成立,將落在7月10日至8月19日之間,6個星期六都可能是投票時間,為盡量節省社會成本,原則上將建議委員會,投票時間採同一天舉行。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繼續審查中選會114年度預算解凍案,邀李進勇列席。李進勇表示,目前各地立委罷免案審查已陸續報回中央,中選會委員會將於20日進行審查,預估件數26件左右,會盡快速度宣告成立,其他需要補件的,也會盡快通知領銜人補件,一切都在20日決定,並於適當時間對外說明。
李進勇說,根據選罷法規定,在成案之後的20日到60日之內,必須進行罷免案投票;若6月20日宣布成案,估計投票時間會落在7月10日到8月19日之間,這中間有6個星期六,都很可能是投票時間,至於是否為外傳的7月26日,是選項之一,但不確定。
李進勇表示,希望盡量節省社會成本,同時要考慮選務負荷,所以在20日審查通過的這些案子,既然是同一天宣告成立,投票時間規定也是20日到60日,都是一樣的,原則上將建議委員會投票時間採同一天舉行。
中選會昨發聲明表示,各界關注首波區域立委罷免案之投票日,依公職選罷法第87條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為之。中選會已定6月20日下午,將就首波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查對結果審定,屆時依法審定之事宜,也將於當日傍晚再對外說明。
此外,朝野關注不在籍投票方式。李進勇說,島內爭論幾10年至今仍跨不出這一步,立法是必然,但也非一蹴可幾,需社會共識,但選務正確、穩定也非常重要,基於選務經驗,對「事」的公民投票,可以先於對「人」的投票去實施,因此,「公投先於選舉,移轉先於其他方式,政策立場沒有任何改變。」而昨天經討論後,對於中選會被凍結的預算,在場立委均同意動支,將提報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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