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擬向科技大咖徵「新聞稅」 推動與媒體達成付費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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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政府今(28)日表示,臉書母公司Meta、Google、TikTok這三家大型科技公司,針對其平台上所提供的新聞,若沒有與當地媒體協商出付費協議,將有可能被課徵2.25%「新聞稅」,稅金收入準備用來支持澳洲的新聞產業。
澳洲政府的「新聞議價鼓勵機制」(News Bargaining Incentive)法案提案,對於沒有與當地媒體達成付費協議的大型科技公司,將以在澳洲的營收2.25%課稅,相關稅收將直接撥給新聞機構。
澳洲傳播部長威勒斯在記者會上表示,愈來愈多人直接從臉書、TikTok、Google取得新聞,新聞豐富了這些平台的推播內容,帶來營收。唯一公平的方法是,這些數位平台應該對努力工作的新聞業有所貢獻。
她強調:「平台應該與新聞機構談出協議。如果他們決定不談,結果將會支付更多錢。」威勒斯解釋,一旦數位平台未與新聞發行機構達成付費協議,2.25%的稅金先交給政府,政府再依新聞發行商雇用的記者人數撥發給新聞機構。
美國總統川普一向反對外國政府向美國科技公司課徵數位服務稅,已經威脅想要這麼做的國家。
澳洲總理艾班尼斯在同一場記者會上說:「我們是主權獨立國家。我領導的政府,將依澳洲的國家利益決定政策。」
擬議的「新聞議價鼓勵機制」法案規定,「新聞稅」將從7月1日新的會計年度起,開始徵收。此法案希望取代2021年的法律,2021年的立法是強制科技公司為新聞內容付費,但現在無法有效實施。例如,2021年法律生效後,Meta先是短暫禁止用戶轉發新聞,後來與多個澳洲媒體達成付費協議,而這些付費協議已於2024年到期,之後沒有下文。
路透採訪三家公司的回應,TikTok拒絕評論,Meta與Google則是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