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總統:能源沒有意識形態空間
賴總統日昨宣布,核二、核三具重啟條件。能源問題沒有意識形態的空間,只有現實與責任;當缺電與電價壓力逐步浮現,社會已無法再承受政策延誤的代價。重新檢討能源政策,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國家安全與治理能力的考驗。
台灣能源問題,已從政策選擇演變為國家風險;多年來,執政者執意推動既定能源配比,以天然氣、燃煤與再生能源為主體,並在非核政策下排除核能選項。然而現實運作結果,卻是供電穩定性下降、發電成本攀升、台電財務持續惡化,能源政策與經濟民生之間的落差愈來愈大。
近期國際情勢再度敲響警鐘,中東衝突升溫,能源價格與供應風險同步上升。台灣天然氣高度仰賴進口,一旦國際供應受阻或價格劇烈波動,電力成本勢必上揚,進而反映在電價與物價上;這種結構性風險並非突發,而是長期政策選擇的結果。
再生能源發展固然重要,但其間歇性與不穩定特性,決定其難以單獨承擔基載電力角色;當再生能源未能如預期補位,天然氣與燃煤即被迫承擔更大壓力,導致成本上升與排碳問題並存。政策目標與實際結果之間的落差,值得深刻反思。
另一方面,台電長期虧損問題已成隱憂。多年來透過政府補貼與調整電價支撐營運,累積虧損與負債比率居高不下;電價審議機制在政治與民生壓力下進退失據,形成「不漲難以為繼、調漲又引發民怨」的兩難局面。這種結構失衡若不調整,將持續侵蝕國營事業體質,並影響國家財政。
能源政策體現國家治理能力,電力穩定不僅關乎民生,更直接影響產業投資信心與國際競爭力。
企業最關心的,不是政策口號,而是能否有穩定且可預期的電力供應與合理成本;一旦供電風險升高,勢必影響產業布局,甚至削弱台灣經濟成長動能。
當前最重要的不是為既有政策辯護,而是務實檢討與調整。首先,應重新檢視整體能源配比,以供電穩定與成本合理為核心目標;其次,對各類能源選項,包括核電廠延役與新技術發展,應以科學與風險評估為依據,而非先入為主排除;再者,強化天然氣儲備與供應安全機制,以降低國際情勢衝擊;最後,切實檢討台電財務與電價制度,建立透明且可長可久的機制。
(本文取自3月23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逢甲大學客座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