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稅於民 給弱勢前行的力量
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普發現金1萬元(台幣,下同,約340美元),把稅收超徵讓全台人民共享、還稅於民,台灣民眾樂見其成,何況還真不少人民期待這個救急紅包。
明明是做對的事,不懂民進黨為何千方百計阻撓?行政院長卓榮泰先是說1萬元只能買冰箱或遙控飛機,被網友罵何不食肉糜;又指普發現金需舉債千億,「道德上過不過得去」?這就讓人納悶,不是超徵5000多億?只不過把錢還給人民,怎麼變成要舉債呢?發錢給百姓一個小確幸,讓弱勢日子好過些,怎麼會陷入內心交戰呢?大罷免浪費民脂民膏,道德上就過得去嗎?何況現任立委任期尚久、凳子都還沒坐熱,就發動大罷免,道德上過得去嗎?
超徵稅收,從另一角度說明台灣嚴重貧富不均、很多企業主不願和員工分享經濟成果。台灣政府看到的是經濟繁榮表象,弱勢族群看到的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還稅於民,多少照顧到弱勢族群,讓底層人們也能分享一點點經濟果實,用來補貼房租、水電、日用品等。當弱勢族群房租繳不出來,面臨被房東趕出去,這1萬元不啻是天降甘霖。只是政府為何對於給民眾1萬元紅包如此捨不得?
綠營及其側翼反對普發現金,且看現金發下來後,搞不好他們比誰都高興。筆者有一名綠營同事,大罵普發現金不合理,我問她,那你要去領嗎?她回當然。我說領了別忘捐出去,她立馬說想用這筆錢出國旅遊。
嘴巴說不要,身體卻很誠實,一邊把錢往口袋塞,一邊罵在野黨浪費。就好比廚師端出一道道美味佳餚,本該被讚美,卻被謾罵,綠營側翼一邊批評不好吃,然後一邊把菜吃光光,真是吃飽了打廚子、念完經打和尚。
還稅於民,南韓、新加坡早有先例。小女兒去年5月到日本打工度假,8月日本政府針對收入不多的民眾、包括在日居留的外國人發了10萬日幣現金(約670美元),今年1月份又發了3萬日幣。女兒高興地說:「日本政府又發錢了。」雖然她打工也被扣稅,但她說日本政府體恤民眾,因應萬物高漲,這幾年每年都發錢給民眾,她也因而受惠。
政府超徵稅收,表面看似經濟大好,但實際財富過份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先前媒體曾報導中產階級消失,貧富差距越來越懸殊。經濟繁榮的表面,是常被遺忘的社會底層,貧窮、疾病、孤獨、無助、陰暗、眼淚,那些在生存線上苦苦掙扎的人們。
不管稅繳多繳少,不可否認,經濟成果是全民共同打拚出來的,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雖然也是杯水車薪,但對許多家庭不無小補,對弱勢族群則如春天的一場及時雨,滋潤乾涸的心田,帶來希望,因而有了繼續前行的力量。
(本文取自7月19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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