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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鏟雪效應」 專家警告:這些人風險高

司法不能請鬼拿藥單 賴清德應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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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將於近日審查總統再度提名的7位大法官人選,其中獲提名為司法院長的蔡秋明於3月記者會上,將其未來職志鎖定在「協助國家因應憲法挑戰」,並劍指當前國安議題。然讓一位有濫權追訴嫌疑者,主掌攸關人民自由的司法憲政,無異是「請鬼拿藥單」。

一、檢察官品第之辨,下下品者莫此為甚:檢察官其下下品者,莫過於將司法天職淪為換取政治前途的籌碼,蔡先生在拉法葉案的行徑,正是此不堪的註腳。當年,他在時任總統陳水扁「不惜動搖國本」號令下,竟以「判有罪才能追回佣金」為由,意圖犧牲無辜海軍軍官以成就功業。然事實是,台灣海軍據優質採購契約,透過國際仲裁向法國船廠追討鉅額違約金;追索汪傳浦資產,亦有其跨國司法程序,兩者皆與是否需將雷學明等海軍軍官定罪以成祭品,風馬牛不相及!這種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心態,已徹底背離法治。

二、窄化憲政為國安,法治前景堪憂:如今蔡先生遇上第二位「老闆」—提名他的賴清德總統。更令人驚駭的是,他竟主動將憲法挑戰等同於國安議題。憲法涵蓋人權保障、權力分立、社會正義乃至兩岸關係,豈能以國安一詞蔽之?執政當局將對岸定義為「境外敵對勢力」,對國安特別關切,不免令人質疑未來是否將以為賴總統「打掉雜質」為志。尤其賴總統近日於「團結國家」第3講中,謬稱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沒有派員參加,意圖割裂憲法與台灣的歷史連結,又豈能讓「上命下效」者主掌司法,為其違憲言行保駕護航?

三、黃世銘的堅持與劉方慈之風骨:此事之荒謬,不僅在蔡先生濫權過往,更在於司法高層與審薦機制集體噤聲。黃世銘先生當年力抗壓力,甚至與時任檢察總長盧仁發徹夜對峙,堅拒簽署證據不足起訴書,為此去職。他在當年獲提名檢察總長的立院聽證會上,更揭示這段過往,其風骨令人動容。然當他擔任總長後,未能主動追訴盧仁發與蔡秋明之濫權,實為重大缺憾。真正撐起司法青天的,是在同樣政治壓力下,毅然判決無罪的劉方慈審判長。當檢察官為政治服務時,是她及受命、陪席法官的司法獨立風骨,結束雷學明先生等人近十年的司法折磨,並給黃總長以「為免訟累」說詞不上訴之勇氣,劃下全案句點。

四、懸崖勒馬,各方應知所進退:基上,蔡被提名人已非「不適任」三字所能涵蓋,更是對中華民國憲政與人民智慧的公然挑戰。倘蔡被提名人對過往尚有一絲反省,或應公開致歉。然遍尋其言行,未見分毫悔意,更無引領司法之胸襟品格。筆者以為,蔡先生應知所進退,主動公開懇辭。若仍戀棧,則立法院應嚴加審查,斷然否決任命,為法治守住山海關。

然根本之解,仍在賴總統一念。本次提名,不僅是人選的適任與否,更是對司法獨立之考驗。若司法淪為聽命行事的行政附庸,則數十年來篳路藍縷所建立的憲政成果,將前功盡棄。

賴總統若真是遍尋不著適格院長人選,默默守護法治的劉方慈法官,不正是最佳人選?若連高檢署檢察官皆可獲提名,一位歷經考驗、經驗豐富的現任高等法院庭長,當更有資格。賴總統應懸崖勒馬,撤回蔡秋明之提名,方能引領中華民國從「法制」邁向「法治」,終臻「良制」。

(本文取自7月3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國防部前法律總顧問、雲麾勳章及景星勳章受獎人、律師、法學教授)

中華民國 賴清德 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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