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駕駛警察卻無法開罰單?只因無人駕駛
加州聖布魯諾市警方在巡邏時,發現一輛行駛異常的車輛,原本是為了查緝酒駕駕駛,但這次並非因駕駛人酒醉或分心,因為車上竟然根本沒有人駕駛。
據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報導,聖布魯諾警方周六在社群媒體發文表示,警員驚訝地發現一輛 Waymo自動駕駛計程車在紅綠燈前違規掉頭,且駕駛座完全空無一人。
警方在貼文中寫道,「這是兩位警員首次遇到這種情況。」貼文還附上一張照片,顯示一名警員透過前擋風玻璃查看空蕩蕩的駕駛座。
由於車輛無人駕駛,警方無法依法開罰單,遂聯絡該公司並告知系統出現錯誤。警方表示,「希望這次的重新編程能防止車輛再次違規。」
這起事件凸顯了加州法律在自動駕駛車輛執法上的漏洞。目前洛杉磯及舊金山街頭已有數百輛自駕車行駛,但當這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時,執法人員無法像對待人類駕駛那般進行懲罰,因為現行法律僅允許對實際駕駛者開罰。
為彌補這一缺口,加州立法機構推出新法案,將於明年七月生效,允許執法機關向車輛管理局(DMV)通報自駕車違規行為。不過,該法案在立法過程中力度被削弱,批評者認為仍不足以有效監管。
Waymo發言人Julia Ilina表示,公司車輛受加州監管機構嚴格監控,其自動駕駛系統設計旨在遵守交通規則。她說,「我們正調查此次事件,並致力於透過持續學習與改進,提升道路安全。」
該法案「第1777號州議會法案」去年由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規定執法機關可向 DMV 報告自駕車違規行為,DMV 目前正擬定相關細則及處罰方式。原本法案允許對自駕車直接開罰單,但後期被修訂削弱。
卡車司機工會(Teamsters Union)是此法案最強烈的反對者之一,認為法律讓加州在自駕車監管上倒退。該工會西區副主席Peter Finn去年接受Mission Local採訪時表示,「我敢說,每位加州人都希望自己犯錯時,得到的是溫馨提醒,而非昂貴罰單。」
該工會長期推動強化自駕車監管,例如要求重型自駕卡車配備人類操作員。相比之下,亞利桑那州與德州對自駕車的監管更嚴,早在數年前便修法允許警方即使車內無人駕駛,也能對車主開罰。
無人駕駛技術引發的安全疑慮日益受關注。2023年,一輛Cruise自駕車撞傷行人,引發社會討論。特斯拉自動駕駛系統亦因多起事故遭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調查,其中一起事故涉及低能見度情況下的行人死亡。
Waymo由Google母公司Alphabet擁有,該公司強調其車輛比人類駕駛更安全,有助提升城市安全。根據Waymo截至今年六月的數據,該公司在四個城市運行的自駕車,發生需要氣囊部署事故的頻率比人類駕駛少79%,造成傷害的事故也降低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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