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後立刻投保、謊報時間 賓州女被控詐騙重罪
一名30歲的賓州女子正面臨包括三級重罪的嚴重指控,原因是她涉嫌在發生車禍後立刻購買保險,並謊報事故發生時間,藉此希望獲得保險公司理賠,但事故照片卻露了餡。
根據WFMJ.com網站與雅虎(Yahoo)報導,賓州夏普斯維爾(Sharpsville)女子莎凡娜.蘿瑞爾.梅.史坦德夫(Savannah Laurel May Stinedurf)因涉嫌謊報車禍時間藉此詐騙保險公司,目前面臨重罪及輕罪指控。
賓州檢察長辦公室(Pennsylvania Office of Attorney General)提交的刑事訴狀指出,史坦德夫於2025年1月3日下午1時27分,為自己的2017年福特Escape車輛購買了Progressive保險公司的保單。當天下午稍晚,她旋即向保險公司報案,聲稱約在下午1時50分發生車禍,並強調在事故發生20分鐘之前已經投保。
然而,調查人員馬上起了疑心,便查找更多資料。保險公司聯繫事故另一方駕駛人的母親,並取得該駕駛人現場拍攝的事故照片,照片資料卻顯示拍攝時間是下午1時20分,明顯早於史坦德夫的投保時間。經調查人員確認照片拍攝時間後,認定史坦德夫謊報事故發生時間。
宣誓聲明指出,調查人員與史坦德夫對質時她情緒崩潰,坦承車禍發生當時她並未投保,而是在事故發生後才在現場投保。當被問及為何虛報投保時間時,她供稱是為了讓另一輛車的損失能獲得保險理賠。Progressive保險公司曾為這次索賠預留1000元。因此,史坦德夫被控提出虛假/詐欺/不完整的保險理賠申請,屬於三級重罪,另被控意圖以欺騙手段竊取財物則屬於一級輕罪。
史坦德夫日前已在地方法官崔維斯.馬特溫斯基(Travis P. Martwinski)主持下進行初步提審,保釋金為1.5萬元。
盡管目前保險費率高漲,但這絕非可以詐騙保險的理由。此外,未投保上路也存在極大風險,民眾最好至少投保基本保障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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