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明州議員兇手判2無期+40年 家屬怒:未處死
明尼蘇達州男子博爾特假扮警察槍殺州議長夫婦並重傷參議員夫婦,最終被判2個無期徒刑加40年,但死者親友對未能判死刑表達強烈憤怒。AI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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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尼蘇達州男子博爾特(Vance Boelter)假扮警察槍殺州眾議會議長夫婦及一名州參議員,23日被判處兩項終身監禁外加40年有期徒刑,但死者親友對被告未能處以死刑大表不滿。
美聯社報導,現年59歲的博爾特被控去年6月,假扮警察凌晨登門殺害明州眾議會民主黨籍議長霍爾曼(Melissa Hortman)及其丈夫馬克(Mark Hortman),之後又到州參議員霍夫曼(John Hoffman)家中向夫婦兩人開槍造成重傷。上月博爾特承認控罪以換取檢方不要求判處死刑,23日舉行量刑聆訊。
博爾特出庭時身穿橘色囚服、腳戴鐐銬,全程沒有表情,也未與受害者家屬對視。
在宣判前,多名被害人的親友,以及受傷的霍夫曼夫婦,分別當庭陳述死者的過去以及自己所受到的影響。霍夫曼表示,現在即使是日常生活的瑣碎事,他和家人也時刻感受到當晚的暴力,現在不再在家接收郵件,家中安裝了堅固的鋼門,由於受傷關係,日常生活及活動方式亦已遽變。
博爾特當晚也到過民主黨籍州眾議員巴納(Kristin Bahner)的家,幸好巴納當時正在度假而逃過大難,儘管如此,槍擊事件讓她深受打擊,不時自責「為何我倖免於難,而霍特曼卻遭遇不幸。」
在受害者陳述結束後,辯護律師僅作了簡短發言,聲稱博爾特認罪並接受終身監禁的判決,表明了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悔恨。
大部分時間一言不發的博爾特,最後也說「對於每個因我的罪行而遭受失去、痛苦、心碎、困惑、悲傷、羞恥或孤獨的人,我深感抱歉。」
審理本案的聯邦地區法官圖恩海姆(John Tunheim) 判決博爾特因殺害霍爾曼夫婦而處以兩個終身監禁,外加殺害霍夫曼未遂而處以40年有期徒刑,圖恩海姆表示,這是他多年來所審理過數千起案件中最長的刑期,認為被告罪有應得。
然而對於這些判決,死者親友極其不滿。
馬克‧霍爾曼的父母及兄弟姊妹對於兇手和司法系統,同樣感到憤怒。妹妹表示,每當想到兇手餘生都能靠她的稅金獲得食宿,心裡就無法平靜。
他先假扮警察闖入明州眾議會議長霍爾曼夫婦住處,將兩人殺害,之後又到州參議員霍夫曼家中開槍,造成霍夫曼夫婦重傷,另外一名議員巴納也曾險遭襲擊。 聯邦地區法官判他因殺害霍爾曼夫婦各1個終身監禁,合計2個無期徒刑,另因企圖殺害霍夫曼再判40年徒刑,法官稱這是他審過最長的刑期之一。 因博爾特承認犯行後,檢方未再追求死刑,家屬認為他應付出更重代價,對兇手未被處死感到憤怒,也難以接受他未來仍由納稅人供養。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