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州未滿16歲用社媒須獲父母同意 上訴法院放行
美國第六巡迴上訴法院合議庭18日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以2比1表決裁定,俄州在2023年通過、要求「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群媒體應用程式須獲父母同意」的法律,並未違憲。上訟法院將全案發回下級法院,要求撤銷2024年阻止該法律生效的禁令。
此案原告NetChoice表示,這項裁決違背「全國共識」,將繼續為俄州居民憲法權利抗爭。俄州共和黨檢察長威爾森(Andy Wilson)則表示,這項裁決是「俄亥俄州家庭的勝利」。
美聯社報導,NetChoice是代表TikTok、Snapchat、Meta等大型科技公司的遊說團體,曾分別針對阿肯色州、路易斯安那州和喬治亞州等州的類似數位身分識別法,提出法律挑戰並贏得訴訟。18日的裁決對NetChoice來說是個打擊。
俄州「社群媒體家長通知法」(Social Media Parental Notification Act)原訂2024年1月實施,要求對16歲以下兒童在社群媒體和網站上進行年齡驗證。NetChoice搶在法律實施前幾天提告,指控該法過於寬泛且含糊不清,阻礙言論自由,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訴訟導致該法遭無限期擱置。
「社群媒體家長通知法」要求社群媒體和遊戲應用程式公司必須獲得家長許可,並提供隱私準則,好讓家長了解兒童個資的哪些內容會受到審查。
法官克雷(Eric Clay)在主審意見中寫道:「該法施加的『家長同意』要求,構成微小負擔,但精準處理了俄州發現的複雜問題:兒童在缺乏監管情況下,同意使用那些利用並傷害他們的平台條款和條件。」法官巴切爾德(Alice Batchelder)也提出贊同意見寫道:「一項法規不會因為其範圍寬泛就必然含糊不清。」
現任聯邦參議員赫斯特(Jon Husted)擔任俄州副州長時,力推此法,強調該法旨在保護兒童心理健康,並指責社群媒體「故意讓人上癮」,對兒童有害。
赫斯特19日表示,「法院同意,父母應該對兒童上網看到的內容擁有發言權,而不是社群媒體公司。我們有義務保護兒童安全;對兒童來說,當今最危險的地方就是互聯網。這項裁決賦予父母參與和監督的工具。」
合議庭以2比1認定,俄亥俄州要求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群媒體須獲父母同意的法律並未違憲,並將案件發回下級法院處理。 NetChoice主張該法過於寬泛且含糊,會阻礙言論自由,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因此在法律生效前提告,成功讓法案一度被禁。 州府與支持者認為,社群媒體對兒童有成癮與傷害風險,法律能讓父母參與監督孩子上網內容,並提升未成年人的安全與隱私保護。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