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令狀監聽有效期延長10天 參眾兩院過關
「外國情報偵察法」702條款(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 Section 702)允許情報機構、執法部門未取得法院搜查令或合法授權便針對電話、電郵、網路或其他通信內容,展開監測及收集的無令狀監聽(Warrantless Surveillance),原訂4月20日到期失效,眾議院17日凌晨口頭通過延期10天的權宜措施,讓到期日延至4月30日,為談判爭取更多空間,參議院則在當天口頭表決過關,趕在期限到前送給川普總統簽署。
紐約時報報導,川普總統一直對共和黨眾議員施壓,要求讓702條款在不修改任何條文的前提之下,表決通過重新授權18個月。但持反對立場的人仍堅持己見,迫使各方在深夜倉促應對。
眾院議長強生(Mike Johnson)遵循川普命令,但提案若要在眾院表決通過,必須獲得全體共和黨眾議員一致支持。17日表決時原本有20名共和黨眾議員反對延長無令狀監聽,包括極右派陣線「眾議院自由黨團」(House Freedom Caucus)的某些自由意志主義成員。後經協商同意增設隱私保護限制之後,這些共和黨眾議員17日凌晨支持讓無令狀監聽延長10天。
支持702條款的一派則警告指出,如果未能延長無令狀監聽,國家安全將遭受嚴重威脅。
參議院多數黨領袖熊恩(John Thune)在評估臨時延長法案於本月底到期後的各種選項時,承認即將面臨政治困難,「我們會做好相應準備,」這位來自南達科他州的共和黨人表示。
新法案正為數周內的另一場對峙鋪路,屆時國會將深入討論這項監控工具,後者使美國民眾的隱私權,與美國官員認為對國家安全極為有助益的監控計畫形成對立。
長期以來一直批評該監控計畫的俄勒岡州民主黨參議員懷登(Ron Wyden)表示:「我們將證明,安全和自由並非互不相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