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2潛水員非法釋放19條沙魚被判盜竊定讞 獲川普特赦
佛羅里達州兩名潛水員,被控非法釋放19條沙魚和一條巨型石斑魚而被判盜竊罪定讞,卻獲得川普總統赦免,免受法律制裁。
根據今日美國報(USA Today)報導,川普在上個月28日對小摩爾(John Moore Jr.)和曼塞爾(Tanner Mansell)發布完全特赦令,免除兩人的牢獄之災並恢復其投票權、持槍權和自由出境權利。
隨後曼塞爾發文向川普表達感謝:「無論大家是否支持他的政治立場,他依然決定特赦我,他是一位關心環境、一心想要幫助的人,不禁讓我無比感激。」
2020年8月10日小摩爾和曼塞爾在朱比特灣(Jupiter Inlet)3哩外海,發現一條捕魚延繩(longline),誤以為是非法捕魚,於是破壞繩索釋放19條沙魚和一條巨型石斑魚,兩人當時拍片存證並致電州政府動保官員檢舉。
據了解,這條3英里長的延繩是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核准的一艘研究漁船所有,由於船東蒙受約1300元漁具以及數千元漁獲損失,要求NOAA進行刑事調查,結果兩人提供的照片反倒成為指控偷竊的呈堂證據。
此案經過陪審團三天審議,於2022年12月2日判決有罪,法官判處一年緩刑以及3345元賠償金,兩名被告不滿提起上訴。
2024年第11巡迴上訴法院舉行的聽證會,法官拉格雅(Barbara Lagoa)以法國名著「悲慘世界」(Les Misérables)書中警探為緝捕麵包竊賊,不惜耗費數十年時間為例,質疑助理檢察官瓦茨-費茲傑羅(Tom Watts-Fitzgerald)起訴理由令人費解,並強調:「以我18年法官與三年檢察官經驗,他們是我遇到唯一會立即報警並通知執法單位所見所聞而且會採取行動的重罪犯。」
不過根據聯邦法律,只要潛水員故意取走不屬於個人資產就構成犯罪事實, 因此原告律師利特溫(Ashley Litwin)對於此案也徒呼無奈:「刑事辯護往往是一條漫漫長路,感覺自己像是撞牆,乏人問津,感覺就是這樣。」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