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謬不荒謬——重讀小說《異鄉人》

達文

老同學最近買了一本卡謬的《異鄉人》,並一口氣讀完了。他說他很喜歡這部小說,問我有沒有看過?當然看過了。我們上大學時,也就是一九七﹑八○年代,正是保羅·薩特(Jean-Paul Sartre)的存在主義學說在中國大陸最受關注的時候,薩特的著作,包括他寫的文學作品,那時大都被翻譯成中文,供人閱讀和研究。

卡謬通常也被歸入存在主義作家行列,儘管卡謬本人並不願意被人們如此看待。然而卡謬能夠成名,在一定程度上確實是因為薩特寫了一篇分析《異鄉人》的文章並且對小說大加讚揚。和薩特的書一樣,那時卡謬的作品也都被譯成了中文和中國讀者見面。

薩特在文章中,明確指出小說的主題就是荒謬,並且對此進行了論述。

薩特的評論相當精準,卡謬描繪的就是一個荒謬世界,從小說主角莫梭因為莫名的一時衝動開槍殺人,到法官將這起案件和莫梭在其母親去世後的表現掛上鉤,並判莫梭極刑,再到他受刑前神父對他的說教,莫不是如此。因為這部小說,以及他在其他文學作品和論著中所表達的思想,卡謬也被稱作「荒謬主義」(又譯「荒誕主義」)奠基人和作家。    

卡謬筆下的世界是荒謬的,但正如很多評論家所說的那樣,其實他是在忠實地向我們呈現這個世界的某些樣貌,只不過他的描述在很多方面和人們的「想當然」,即人們希望的那樣,不同而已。主角公莫梭的孤獨、冷漠,他與世間的格格不入,完全成了「局外人」(《異鄉人》又譯《局外人》),你能說這個形象是完全憑空塑造出來的嗎?這世上很多人都能在莫梭身上,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一點影子,或者體會到莫梭對這個世界的觀感和反應。

一部好的作品,每次讀它都可能有新的發現,或者新的感想。為了和老同學進行交流,我把《異鄉人》又讀了一遍。這一次,我對書中的一段此前幾次閱讀時都忽略的話產生了共鳴,這是莫梭在面對神父對他說教時的感想:「對於我真正感興趣的事我也許沒有絕對的把握,但對於我不感興趣的事我是有絕對把握的。」莫梭在牢裡感興趣的是他還能否逃避死刑,能否在判決之後還有一條生路,但這卻是他無法左右的;他當時唯一能做的只有拒絕神父對他的說教,再無其他可做。

想做的自己完全沒有把握,能做的只有自己不感興趣的——正是書中描寫的這一點和我近期的遭遇有些相似。

那天我和太太去商店購買食品,在商店門前的停車場內,我們的車被另一輛開過來的車撞了。開車的是一名年輕的女士。我打電話請警察過來處理,因為是對方的錯,我想讓警察來做記錄,這樣我要索賠就有了憑據。但警察說這起事故如果發生在大街上,將由他來處理,但現在是在私人地界上(商店是私營的),他來的唯一作用就是告訴我們事故涉及的雙方應該如何做:即雙方交換各人以及和車輛有關的信息,然後交由我們各自的保險公司,讓他們去接洽處理。這些信息包括駕駛執照和保險公司的憑證,以及對方的車牌。

我用手機拍下了對方的駕駛執照和車牌,但向對方索要保險公司的憑證時,對方說她一時找不到,只告訴我她的車是投保的保險公司。我當時以為這就夠了,反正我已掌握了對方的駕駛執照和車牌信息,不怕她跑了。結果我錯了,我投保的保險公司和對方說的保險公司聯繫後,發現她根本沒有在那家保險公司保險,所以由我的保險公司向對方保險公司聯繫索賠的正常程序根本走不了,索賠自然也無從著落。

事情的發展完全出乎我的預料,也凸顯了不合理之處。其一是在警察的權限上,即交通事故發生在商店的停車場內,這樣的私人地界,警察是不管的,這聽上去有些不可思議,然而這就是我所在州關於交通事故的規定。實行這樣的規定或許有它合理之處,但對於我來說卻很不利,因為沒有警察的介入調查,我經歷的這起交通事故糾紛,就有可能陷入一場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難以解決困境。

其二是在執法本身。我所在州的法律規定,沒有給車輛保險就上路,這是違法的。當初如果這起事故發生在大街上,由警察來處理,那麼肯定會要求撞我車的人出示車輛保險的憑證,如果她有,在警察面前她不敢不出示(但她對我就可以不出示憑證或撒謊) ;如果她的車沒有保險,或者拿不出憑證,她當場就會受到處罰,甚至可能被拘捕。

然而,事後我去警局報案,說開車撞我車的女士沒有給我她車輛保險的正確信息,有可能涉嫌沒有給車買保險就駕車上路的違法行為,想請警局介入調查,但警局卻說這個時候他們沒有責任再去追查肇事者的車是否買了保險。

就因為事故發生的地點不同,對違法之事的追究就不一樣了,這確實荒謬。如果我還想要索賠,唯一的選擇就是將這位肇事者告上法庭,這也是警局給我的建議。然而在美國打官司,是很麻煩的事,花錢不說,還要耗費相當的精力和時間,整個過程還可能會拖很長時間,而我是需要用車的,需要馬上將車修好。考慮再三,我決定放棄上法庭索賠,自認倒楣,去和我自己的保險公司商議解決修車的事。

我覺得我有一點像處在莫梭那樣的處境:我想要得到肇事者的賠償,這是我最「感興趣」的,但我卻沒有把握能夠得到,即便我將對方告上法庭,我也未必一定能嬴,因為沒有警察的評判和筆錄為證,對方仍可以在法庭上撒謊,推卸責任。我當然不想自己承擔修車的責任,然而這卻是眼下我能做的「最有把握」的事。

「有把握」的只剩下自己本來不想做的事,這是不是讓人感到很悲哀的事?有誰能說他們從來沒有遇到過這樣的處境。卡謬將這樣令人尷尬的處境揭示出來,看似荒謬,卻是現實。

其實這世上看似荒謬的事遠比我們相像的要多,網上流傳這樣一個段子:「我小心翼翼,闖了很多禍;機機靈靈,上了很多當;認認真真,犯了很多錯;辛辛苦苦,賠了很多錢;精打細算,吃了很多虧;掏心掏肺,得罪很多人,精挑細選,找了一個最渣男……」(寄自印第安納州)

(圖/陳完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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