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教師執照
今年的暑期班,加州艾爾蒙地(El Monte)高中學區為著省錢,接受了當地瑞航德社區大學(Rio Hondo College)的建議,由大學負責一切費用,包括教師的薪水在內,但條件是教師的聘請和課程的安排,必須完全由大學管理掌控。為了新學期的AP微積分班打好基礎做好準備,每年暑期班我都教初級微積分,但我別無選擇,只得依照大學的要求,做足和新人一樣的求職程序。
大學人事部發來電郵,核准了我的時間表,但我必須在開學前,除求職信外,遞交簡歷和大學學分、司法部指模背景調查、結核病檢測等,並簽署十幾份相關文件,最後還得去大學人事部一趟完成手續。這些繁文縟節,使我想起我過去申請教師執照的一些趣事。
年輕時我在越南教書,越南的教育系統除了公立學校外,還有很多私立學校,包括華人的私校在內。雖名為華校,實際上教的是中、越文雙軌課程,中文是中華民國教育部規定的海外華文課程,越文則和越南公立學校一樣。教越文課程的除了越裔教師外,還有第二代華人。
師範大學或師範學院的學生在畢業後被分配到各所公立學校,所以私立學校教師都是通過申請執照來取得資格,但能成功過關的只是鳳毛麟角。當年在同心中學,我教越南文學,H教越文公民課,我們一起申請教師執照。H本身是律師,所以我們的申請書得以順利通過繁瑣的手續。
到美國後,我通過加州教師執照的CBEST考試,但在提交學區相關文件時,他們要求我把越南的學分轉過來。當年美國和越南斷絕邦交,轉學分的事就擱置下來沒法進行。我非常沮喪失望,眼看恢復邦交的日子遙不可及,我毅然重返大學修課,一切從頭開始。同班同學中,居然有我以前在越南教過的學生,為著目標,我也顧不得尷尬難為情。
等到取得教師執照後,我又申請考雙語執照。當時我有兩個選擇:中文或越文。中文要到舊金山(San Francisco)考,越文則在聖地牙哥(San Diego)考。我住在洛杉磯(Los Angeles),就選了近的地方去考。考試前一天下午,我開車到聖地牙哥大學(University of San Diego)附近的一家旅館過夜,翌日一大早就到大學報到,考完試時已經是下午四時多,還來得及開車回洛杉磯。我雖雙語執照拿到手,只是在履歷裡加多一項而已,實際上卻從沒真正的用到它。
想不到教了這麼多年書後,如今還要再從頭辦理求職手續,還要大學寄給我學分成績單,也好,就當作是重溫當年的舊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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