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吃同住
文革時候,城裡所謂的知識青年多半逃不過上山下鄉的命運。下鄉可以到農場,也可以插隊。如果到農場,都是知青,不僅幹活不用跟農民比拚,而且還吃得好一點。插隊時,我們知青戶由四個人組成,四人年紀相仿,性別均衡。我跟另外一個男生是髮小,又是小學和中學同學,之前就認識了;另外那兩個女生讀另外一所中學,之前我們並不認識。下鄉到了一起,住在同一屋簷下,差不多等於逃難到了一起,唯有同舟共濟。於是,我們就一起搭伙吃飯。
第一年裡,由國家供應食油,每個人每月可以買到大米麵粉三十斤,菜籽油四兩;家裡從城裡買來煤炭,我們在農民的幫助下,砌起了煤灶。到了第二年,國家不再供應大米麵粉和菜籽油,我們就只能吃自己的勞動成果,那就是年終從生產隊分得的口糧。
在農場,知青可以輪流做飯,做飯也算出工,有工分可賺;而我們插隊,搭伙過日子,如果待在家裡做飯,是沒有工分的。我們便只有在收工之後,顧不得疲憊,生火做飯。
大家沒有具體分工,都爭著幹活。水缸裡沒有了水,就去擔水;洗菜、炒菜、淘米、做飯、洗碗,大家都奮勇爭先,生怕吃了閒飯。我和那個男生都搶著做菜,不僅是不願吃閒飯,而且還有一點小心思,那就是覺得人家做的菜不好吃,只有自己做,才能掌控做菜的風格,做出適合自己胃口的菜。
多年以後,我把跟那個男生爭著做菜的趣事說給了妻子聽,她為那兩個女生憤憤不平,說:「那人家就只有出門挑水,幹重活。」其實,實情不是這樣的,我和另外那個男生除了爭做菜,挑水之類的重活也是爭著幹的。
搭伙做飯除了要付出勞力,還要付出財力。我們有一個帳本,把每人的花費記下來,到了月底,大家平攤,多退少補。大家都不計較誰付出多了,誰吃多了。
我們該吃飯的時候總是有飯吃,廣受羨慕。我們公社其他知青點,都是一個人開伙,吃了上頓愁下頓,不是沒燒的,就是沒米下鍋,先是把隔牆的竹篾燒了,再把集體存放在知青屋橫梁上的木板也燒了。於是,我們這裡就成了打秋風的好地方,好些知青藉故來造訪,賴著不走,蹭飯之後才會抹抹嘴離去。
全縣插隊的知青集體戶中,也有一起搭伙過日子的,但好景都不長,不久就散伙單幹了。而我們這個集體戶居然長長久久,直到大家最後離開了農村。當地農民提到我們,都彷彿看到了奇蹟,翹起大拇指,以肯定的口吻讚許道,我們是全縣知青中搭伙做飯,堅持下來的唯一一家。其實,我們並不需要什麼意志力來堅持,在一起搭伙做飯,就像抱團取暖一樣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