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不散的鴛鴦(下)
但是,如果賴恩要在加拿大找一個像樣的工作,必須得擁有加拿大的楓葉卡,李霞又自告奮勇地提出和賴恩結婚。婚後,賴恩還真的找到了工作,而且他還把他和前妻生的兒子也從美國移民過來,和在他同一家公司工作。
為了工作方便,父子倆就在公司附近租了一間房子,平時和他兒子一起住,周末就過來看李霞。可是,此刻的李霞發現自己對賴恩再也找不到以前那種激情了,而且話說多了,意見就分歧,常常爭個面紅耳赤。
幾次不歡而散後,賴恩也總是以忙為藉口,有意疏遠李霞。說到這裡我笑了起來,李霞一臉尷尬地問我:「妳是不是覺得我很傻?」我說:「妳很重感情,懂感恩又想報恩,就是有點感情用事,妳和他之間已經有了一次婚姻的教訓,為什麼不想清楚還會吃回頭草呢?想想妳現在為了感恩他對妳的照顧和他結婚,如果妳現在發生任何意想不到的事情,突然不在了,妳辛辛苦苦工作了一輩子,到頭來妳的孩子們拿不到妳任何財產,就全是他的了。再說妳頭腦一發熱,又沒有簽婚前協議,他目前是無產階級什麼都沒有,可是妳是有財產的人,好不容易和他分開,又攪和到一起去了。」李霞接著我的話說:「我就是為了這件事來找妳的。」
我們坐下來規畫一下,怎樣才能最快解決這個問題。首先,我告訴李霞,妳現在立刻就做一個婚前財產生前信託,把妳所有的財產統統列進去,至少要證明這些財產是妳婚前的,他才不能輕易地拿走;其次,即使妳這麼想來美國又和他結了婚,還幫他辦了加拿大的公民身分,那妳為什麼不讓他也幫妳申請美國綠卡呢?李霞說她不想求他辦任何事,她只想盡快離開他,和他撇清一切關係。我說那好:「馬上和他離婚,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和他在經濟上徹底切割乾淨。」
但是我告訴李霞,妳這次在加州離婚存在著根本問題。加州家事法規定申請離婚至少有一方要在美國加州連續居住三個月,才可以向當地法院申請合法分居,居住六個月才可以在當地法院申請離婚。妳每次都是來去匆匆,待不到兩個月,而賴恩最近幾年都居住在加拿大,就連個加州地址都沒有,是不能夠在加州申請離婚的。妳這次只能在這裡做生前信託,至少妳在這裡有個房子,不過妳也可以回加拿大做,也許那裡的法規有所不同。妳是那裡的合法公民,大部分的財產在那裡,妳這次就回去問問清楚,我們下次再討論。
李霞又說她之所以要保留美國房產是因為她有一兒一女,兒子文森特已經成家立業,文森特不喜歡讀書,後來進了職業學校學習理髮,畢業後去別家髮廊打了兩年的工,李霞幫他開了一家文森特髮型屋,請了兩位資深的髮型造型師。
髮型屋新開張的一年中,發了造型師和文森特的薪資,店裡幾乎都是虧本的,當然只要是虧本就是李霞補上。現在開始轉虧為盈,文森特也就只上半天班。最近文森特的太太為李霞添了個孫子,李霞高興時給了兒子一個承諾,會為他們做一件他們最想要做的事。結果,文森特的太太說她想在美國擁有另一家文森特髮型屋。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雖然兒媳一直說是句玩笑話,但是李霞認真了。李霞接著又問了我一些有關在美國辦企業的移民政策,比如投資移民和辦跨國分公司相關事項。我逐一為她做了分析和介紹,又告訴她如何上網去尋找一切的信息。
李霞的女兒靚靚從加拿大大學畢業後,到美國佛蒙特大學讀研究所,畢業後嫁給一個美國同學,現在在佛羅里達州政府工作。婚後他們過得很幸福,也有了兩個小外孫女,不需要李霞多操心。所以李霞就對兒子文森特一家人特別關照。李霞想幫兒子在美國開一間髮型屋來了卻他的心願,他總覺得在加拿大做美髮賺得不多,聽說來美國可以多賺些錢。
其實,我心裡很清楚,李霞辛苦了一輩子,自己省吃儉用把孩子們養大,是多麼不容易。前幾年,李霞在台灣的父母過世後把台灣的房產都給了李霞,李霞賣了在台灣的財產,所有的錢都補貼到文森特這個無底洞了。如果文森特這一家到美國以後會把李霞的錢統統花光光,遲早美國和加拿大的房子也會統統都歸到他的名下。
我對李霞說,妳也不能讓妳兒子這一家人太依賴妳,妳應該培養他自己獨立生活能力,不然的話他會一輩子依靠妳,就是有金山銀山也有被挖空的一天,而且他自己就會永遠沒有出息。可是李霞愛子心切,我的話她聽不進去,我把該說的都說了,聽不聽那就是她的事了。
李霞走了,我還是送給她一句話,請學會說「不」。半年後,我接到李霞的一封郵件,說她已經把信託和離婚一切都辦妥了。我為她高興,希望她能吃一塹,長一智,過好她接下去的人生。
年初我和家人去佛瑞蒙的小台北吃火鍋,迎面跑過來一個女生,「這不是李霞嗎?很久沒有妳的消息了,妳又來矽谷避寒?」她笑著對我說,她又結婚了,這次是賴恩懇求她,要幫她申請美國綠卡,她才和他又結婚了。什麼?我吃了一驚再往他身邊一看,她連忙拉了身邊的男人一把,然後對我說:「這就是賴恩。」
哦,原來這個壯壯矮矮的男人讓她結婚,離婚,再結,再離,又結?我知道李霞之所以這麼做,是為了填補矽谷這個她心中的空缺,那這個賴恩是為了什麼?是為了尋找真愛?還是圖她的錢?這真是一對棒打不散的鴛鴦。我真的搞不懂,婚姻對他們來說到底是什麼?
婚姻的本質是雙方結為命運共同體,兩個人之間的感情還包括信任、尊重、理解、支持等多種因素。婚姻不是用來達到自己某種利益的踏腳板,也不是用來當感恩的禮物,更不是用來做交易的物件。這樣的婚姻一定不會長久,不會有好結果,也不會給雙方帶來幸福和快樂。
註:本文作者任職於美國律師事務所,本文由真實案例編寫,為保護當事人隱私,人名地點皆經過修改。人物性格和案情經過,若有雷同,純屬巧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