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年前馬賽克 證實古羅馬有女角鬥士
一塊距今約1800年的馬賽克碎片描繪一名赤裸上身、與豹對戰的女性鬥士,證實古羅馬競技場中確實存在女性與猛獸搏鬥的表演,挑戰外界對當時性別角色的既有認知。
根據紐約郵報報導,柏克萊加州大學學者馬尼亞斯(Alfonso Mañas)在這項發表於「國際體育史期刊」(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Sport)的研究中指出,這名女性被稱為「女獵人」(venatrice),這類表演者與傳統角鬥士相似,但主要在圓形劇場與野獸搏鬥,而非與人對戰。在這塊可追溯至西元3世紀的藝術碎片中,該名女子正以鞭子與一隻豹對峙。
儘管學界曾猜測該人物是否為暖場角鬥士(paegniarius),也就是手持鞭子刺激猛獸的表演者,類似馴獸師或鬥牛場的小丑,但馬尼亞斯駁斥此說法,理由是該人物缺乏男性馴獸師常見的護臂與棍棒,而且最明顯的特徵在於其豐滿的胸部。
在競技場中,女性通常以裸胸且不戴頭盔的形象登場,藉此與男性戰士區隔,這種裸露形象同時具有娛樂與挑逗觀眾的功能,也是女獵士表演的重要元素之一。事實上,目前仍存有兩尊女性角鬥士雕像,兩者皆為裸胸造型。
這件作品原於1860年在法國蘭斯(Reims)出土,原尺寸達36x30呎,包含多幅競技場狩獵場景,各自被菱形或矩形稱為「徽章框」(medallions)分隔。馬尼亞斯推測,這幅傑作原先裝飾在一名資助鬥獸賽事的富豪家中,可能位於宴會廳,讓賓客在進餐時得以欣賞。雖然作品主體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毀於炮火,但19世紀考古學家洛里凱(Jean-Charles Loriquet)留下的繪圖與現存碎片高度吻合。
研究指出,這名女鬥士應屬於社會底層,因為古羅馬貴族女性不可能被允許赤裸上身進行表演,但她手持鞭子的特徵顯示,該名女子並非被判死刑的囚犯,當時常被送入競技場供猛獸處決,而是受過訓練的專業猛獸鬥士。
據推測,該作品年代約為西元3世紀,而當時羅馬帝國其實已明令禁止女性角鬥士競技,顯示這類「狩獵表演」似乎未受影響。專家分析,這可能與古羅馬人崇拜狩獵女神黛安娜(Diana)有關。相較於被視為男性主導的人對人決鬥,女性狩獵猛獸的形象更容易被大眾接受,而且在當時的文化背景下,殺死動物並不具備現代社會的道德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