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網友買「速效救心丸」被註銷駕照 大數據篩檢引爭議
中媒報導,中國廈門市民陳先生收到手機簡訊,被告知因有精神類藥品購買紀錄,涉嫌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須30日內到交警支隊註銷駕駛證,逾期將公告作廢。此事迅速在中國網上引發熱議。結果不少地方都有網民曾表示有類似經歷,因為購買鎮靜類、治療心血管疾病的藥物,而收到可能被註銷駕駛證的通知。
極目新聞3月31日刊登評論指,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與實際安全考量,患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眩暈症、精神病等,不得申請或繼續持有駕駛證。目前中國交警部門與醫療系統透過大數據篩檢「主動預先識別潛在風險」,但文章也稱,如果只因買過助眠藥物,就面臨駕駛證被吊銷的風險,全程不知情、最後「被通知」,讓人擔憂對個資調取會不會過度?公共安全與個人隱私,只能顧此失彼?
文章列舉,首先有被大數據「誤傷」的風險,因為買過「速效救心丸」不代表就有心臟病,自己買或幫家人買助眠藥更不等於患有精神類疾病。將「購藥記錄」簡單等同於可能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一刀切」的篩檢邏輯,會讓不少人因為代買藥物、短期用藥、備用應急購藥而被系統拉入「預警名單」。
其二,是隱私被侵犯,個資被濫用的隱憂,購藥紀錄屬於高度敏感的隱私資訊,交警部門調取這類數據應遵循「最小必要」、「目的限定」的原則,確保是基於法定職責調取必要資訊,但目前不少人反映他們對個資何時、如何被調取、用於何種目的一無所知,更不用說「知情同意」了。
其三,「先篩檢、後自證」引發爭議。中國這些交警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駕駛員接到簡訊後,建議前往轄區交警部門核實,或須簽署承諾書,或開具醫院證明。系統自動匹配、批量發送簡訊,沒有人工審核,缺乏醫學判斷,實際上就是把舉證責任全部轉嫁給普通人。
該文稱,公共安全與個人隱私不是「二選一」的單選題,智慧治理可以二者兼顧。相關部門應該優化數據篩檢邏輯,不能以「購藥記錄」作為單一憑證,要引入用藥目的、時長、醫學評估等多維度數據,建立人工複核機制,精準識別真正的高風險人群。
同時,相關個資調取使用應嚴守法律,僅可用於特定公共安全目的,接受獨立第三方審核和民眾監督,同時應主動保障公民的知情、申訴權,主動公開資料使用規則,完善救濟管道,簡化自證與覆核流程,讓被誤判者能快速糾錯、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