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割草
前陣子印州布盧明頓(Bloomington, Indiana)雨下得多,草長得很快,不到兩周,草坪就很難看了。偏偏這個時候,我們雇傭的割草工卻召喚不來了。以往只要我發個短信請他來割草,他總是即刻就來,把草坪收拾得乾乾淨淨、整整齊齊。
幾年前,我都是自己割草的。每次幹完了活,我就會感嘆一下,擺一下功勞,妻子嫌我煩,一定要花錢雇人來割草;我想,我們這點財力還是有的,也就半推半就。從此,我就不用推著沉重的割草機在草坪上上上下下辛苦了。
割草工終於回信,說是會幫找一個人來割草,但等了一日,又說那個人的割草機壞了,而他在外有事,過一周才回來。我怕鄰居抱怨,只能想方設法度過這個難關。先是想自己幹,無奈我的割草機經年不用,無論如何就是發動不了。想起在印第安納大學商學院當教授的一個朋友稱讚過他的割草工,我趕緊給他發了短信,和他要對方的聯繫電話。那名割草工當即答應下午就來割草,花了半個小時就把草坪拾掇好了,收了六十美元,這個價錢比原本那個割草工貴了二十美元,想想這是救急,多付就多付了。
後來,教授朋友發了短信給我,希望那名割草工已經幫了我的忙,又順便分享了一篇登在華爾街日報上的文章。文章作者是哈佛大學的一個經濟學教授,內容是該不該自己割草,是一個機會成本的問題。作者雖然很忙,一周得工作八十到九十小時,但還是自己割草。一個朋友邀請他去打高爾夫,他也拒絕了,理由就是該割草了,那個朋友不敢相信,調侃道:「你可以雇一個人來幫你割草,但你無法雇一個人來給你帶來快樂。」
作者想要表達的是,在割草這樣的小事上,也有著機會成本這種經濟學考量。比如作者,如果周末都在電腦前寫文章做研究,好不容易有了一點自由時間,卻要拿來割草,割草就像是一個懲罰;而如果一個周末都在消閒,那打理草坪就是一種補償。一個律師,錢很多,時間很少,雇人幹活的機會成本就少;一個小職員,雇人幹活的費用比自己賺錢還多,那就只有自己幹。
我這個教授朋友當然不贊成文章作者的實踐,在他看來,割草這樣的活,教授無論如何都不應該自己幹,機會成本大得多了。他舉了一個極端例子,幾年前,他所在學系的系主任在割草時不幸離世。
在我看來,請人割草不僅是一個機會成本的問題,還是一個社會分工問題。如果什麼都自己幹,那社會分工就不存在,社會也就無法運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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