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場的一天

潘全安

一九七九年我在台灣服兵役時,被派駐到馬祖南竿島的一個步兵連當輔導長,我的任務是協助連長照顧好連上的士官兵。連長與輔導長是一個連隊的兩個當家主,連長扮黑臉,我扮白臉。

馬祖算是前線,在前線時,一切生活作息與訓練任務皆視同如戰時,犯過者無論小如違規亂紀者,大到通敵、叛逃、抗命或以武犯上者,都會遭到嚴厲的軍法處分。在馬祖服役的士兵們與親人和朋友遠隔著台灣海峽,那時沒有電話、網路,只能靠郵件聯絡,小兵們偶爾會因精神苦悶,感情得不到適當的慰藉,而導致心情不佳、鬧情緒或起紛爭,所以部隊裡的情緒問題是我輔導工作的首要關注。

那時,兩岸的對峙還屬相當嚴峻,為了維護營區安全,在各個據點,士兵們必須維持二十四小時的警戒,站崗與巡邏的任務不斷,衛兵執勤時,槍彈必須上膛。人員掌控也是非常嚴格,各班與排的值星官會經常查堂點名,不容有逃兵或不可測的意外事件發生。

我在馬祖曾經歷過幾次人員失蹤的個案,這些案例致使馬祖南竿司令部發布全島「碧海演習」。這所謂的演習就是在同一時間,全島所有的單位人員聽命而同步搜尋整個防區,在每間營舍、廁所、庫房、車輛、洞穴和野外空地查找失聯人員,而後各單位確實清點人數,並立即回報搜尋結果。

參與演習的官兵都很認真地執行這種地毯式的搜索,若能有發現,立功者可得到金錢獎勵,還有榮譽假可放。無奈數次演習的結果都以悲慘故事告終:小兵犯了錯卻不敢面對軍法,而最後選擇輕生。

雖然人員失蹤的事件不曾發生在我們的連隊上,我卻深感危機重重,而時時提高警覺。因為我們連隊裡就有幾個不靠譜的麻煩製造者,例如小胖喜歡幹一些賭博、偷竊的勾當;阿發喜歡喝酒,並常藉酒裝瘋鬧事;阿輝個性急躁,脾氣不穩,常愛與人爭鬥打架;阿文是個有案底的不良幫派分子,喜歡用威脅的手段去裹脅他人。

最令人感到棘手的,是這幾名冥頑分子不服管教,常擺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態勢。此外,這些兵常違反衛哨勤務的要求,於站崗時睡覺而被關禁閉,事後,他們對處分表示出不滿,毫無悔意,還向其他小兵抱怨,試圖造成影響。他們數度犯錯,態度更變本加厲,對班長和排長出言不遜,甚至敢語帶威脅。我盡管好話說盡,又軟硬兼施,恩威並濟,還是感到力不從心。

事實上,部隊中偶爾出現這樣難以駕馭的小兵並不足為奇。鑑於對軍紀整頓的要求,營長命令由我帶隊,率領全營所有的重點分子去觀看行刑。所謂的重點分子即是那些有黑紀錄的前科者和不服管教的小兵,營長希望藉著觀看行刑能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

我帶著全營的重點分子於某日上午準時到達刑場,其他單位的重點分子也都陸續到齊,總共約有五、六十人。刑場的面積很小,所以我們能近距離感受現場的情狀,四周有荷槍實彈的衛兵在做警戒,氣氛頗為肅殺。

執行槍決的軍法官在數名軍官與憲兵的陪同下抵達現場。之後,一名被剃了光頭的士兵,穿著灰色的囚服,帶著沉重的手銬和腳鐐,被兩名憲兵押解至現場。這士兵神情緊張,目光呆滯,臉色慘白,他不像是個窮凶極惡之人,教人很難想像他竟然是個死刑犯。

原來,這名死囚個性孤僻,平日在連隊上常與人發生矛盾,屢屢打架滋事,而被其連長禁足,因此心懷怨恨。一天,這小兵在執行完衛哨勤務之後,帶著槍來到連長室,然後以最殘酷的方式將連長謀害。

軍法官大聲念出這死刑犯的犯行和執行槍決的命令。之後,兩名衛兵抬出一張八仙桌,擺上香燭,桌上還有為犯人準備的伏法前最後一餐,除了雞鴨魚肉的盛盤之外,還有酒。我們只見這犯人全身發抖而不能進食。

幾分鐘之後,法官下令執行槍決的程序繼續。兩名憲兵扶著死刑犯,令其跪下,並讓他訴說最後的遺言。我們聽不清他口中喃喃的碎念,只是能感受到他極度的懊悔和恐懼。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此刻才後悔,為時已晚。

最終,法官下達開始行刑的命令。憲兵給犯人戴上一個黑色的眼罩,然後用白色的筆在犯人的囚服左上背處畫上三個圓圈,標示出心臟的位置。

執行槍決的是一名年輕的中尉軍官,他全副武裝,手持著半自動步槍。他走到死刑犯的背後,近距離對準其背上的白圈,扣起扳機,碰、碰、碰,接連三槍。只見死刑犯倒地抽搐一下,然後一動也不動地趴在地上。

在返回連部的路上,這些重點分子們個個面色凝重,若有所思,步履沉重。此次刑場之旅對他們應有巨大震懾,直到我退伍,這幾號人物都沒有再犯過任何違反軍紀的行為。

死刑 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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