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綠卡半年就分居 華女舉報丈夫婚姻欺詐 兩人已有孩子
據司法部消息,一名美籍華女為中國籍丈夫成功申請婚姻綠卡後,如今主動舉報對方涉嫌假結婚,並要求撤銷已獲批准的綠卡申請。據悉,兩人育有一個孩子,結婚一年後丈夫獲得婚姻綠卡申請批准,僅半年後,夫妻倆就已分居。華女認為丈夫涉嫌婚姻欺詐,並提供大量證據,目前該案已在移民局(USCIS)進一步調查處理。
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簡稱BIA)裁定,這起命名為「Jin案」(Matter of Jin)的婚姻綠卡案件,雖已獲批准,但需退回移民局重新審查,原因是申請人提出大量證據與指控,質疑配偶與其結婚的真實目的,並涉嫌婚姻欺詐。
司法部判決文件顯示,該案申請人為美籍華女金子豪(Zihao Jin,音譯),受益人為中國籍男子熊涵飛(Hanfei Xiong,音譯)。兩人2022年3月3日結婚,同年5月31日,金子豪為丈夫熊涵飛提交I-130親屬移民申請,並向移民局遞交多項婚姻真實性證明材料,包括聯名租賃合同、聯名銀行帳戶文件、夫妻倆共同的牙科與汽車保險、Airbnb住宿記錄、以及夫妻合照等,用以證明婚姻關系真實存在。
記錄顯示,一年後,移民局於2023年5月23日批准申請,同時批准受益人熊涵飛的I-485身分調整申請,使其獲得有條件綠卡身分。
然而,案件隨後出現重大轉折。根據記錄,夫妻雙方在2023年12月分居,當時丈夫拿到綠卡僅半年;2024年2月,金子豪遂向法院提出婚姻無效申請,理由為婚姻存在欺詐;2025年7月15日,她向BIA提出上訴,請求撤銷此前已獲批准的移民申請,並提交大量補充證據,包括19份宣誓書、婚姻無效訴訟及庭審記錄、警方報告、醫療記錄等材料,指控對方以獲取移民利益為目的與其結婚,並無真實共同生活意圖。金子豪認為自己屬於婚姻欺詐的受害者,且是在移民申請獲批後才發現相關問題。
BIA在判決書中表示,該案涉及可能得婚姻欺詐,且申請人提出大量新的事實性材料,但作為上訴機構,BIA僅具備法律審查權限,不具備事實調查或證據認定的能力。因此,案件應由移民局重新進行全面審查,以評估這起婚姻是否符合移民法規定。判決書還提到,本案夫妻雙方已育有一名孩子,於2023年1月出生。但金子豪認為,熊涵飛在妻子懷孕期間,並未提供作為丈夫的支持,並未履行家庭責任。
裁決指出,婚姻欺詐長期以來是移民體系中的嚴重問題。法院在判決中引用多項聯邦法院案例及歷史資料,說明婚姻移民案件中欺詐行為的複雜性與持續性,並強調移民機構需對婚姻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根據判決記錄,移民局在初始審批階段通常會通過文件審查、面談及背景調查等方式核實婚姻真實性,包括調查共同生活證據及雙方陳述。然而,BIA指出,在部分案件中,面談可能被豁免,從而增加未被及時發現欺詐的風險。
BIA進一步說明,若進一步調查認定存在婚姻欺詐行為,該案可能適用「移民與國籍法」中關於婚姻欺詐的相關條款,包括禁止因欺詐婚姻獲取移民利益的規定。一旦觸發相關條款,當事人未來移民申請可能都會受到嚴重限制。不過,BIA在裁決中強調,此次決定並不代表已認定婚姻欺詐成立,也未對受益人移民身分作出最終裁決。案件目前僅進入重新調查階段,由移民局負責進一步審查證據,並決定是否維持或撤銷原有移民批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