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數百家非營利組織疑違規捐款 國會議員籲撤免稅資格

記者馬璿╱紐約報導

紐約州數百家非營利組織被揭發疑似違規向政治人物捐款,引發監管機構的關注,紐約州國會議員譚尼(Claudia Tenney)近期致函國稅局(IRS),要求對相關機構採取行動,甚至撤銷其免稅資格;隨著事件發酵,紐約州選舉委員會已提醒候選人不得接受此類組織的捐款或背書,並要求一旦發現不當資金須立即退還,同時鼓勵知情者向州總檢察長或執法單位舉報。

此舉源於媒體「Times Union」調查揭露,數百個非營利組織向候選人及政治行動委員會提供捐款,並在報稅文件中宣稱未涉政治活動,但相關申報未見有效查核。

選區紐約州上州國會第24選區的譚尼在致函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時指出,非營利組織捐款支持選舉活動一舉已違反國稅法,將削弱制度基礎並損害公眾對選舉的信任,呼籲聯邦政府「迅速且果斷」處理,包括取消涉案組織的免稅地位。

疑涉案機構多屬501(c)(3)類型,依法享有聯邦免稅資格及捐款抵稅優惠,但同時明確禁止參與如支持候選人等選舉活動,紐約州亦設有類似規範,作為其享有州級稅務減免的前提。州檢察長辦公室表示已著手審查相關行為,州稅務與財政廳亦將檢視申報內容,而國稅局則尚未對外回應。

州參議員斯考菲斯(James Skoufis)形容此事「完全不可接受」,他指出,非營利機構不得涉入政治活動,如今大規模違規,應承擔後果,呼籲州與聯邦監管機構追究責任。他主張州議會應立法明文化對該類型組織的限制,以防未來解釋再次鬆動。

倡議團體同樣呼籲加強監督,紐約公共利益研究集團(New York Public Interest Research Group)執行總監霍納(Blair Horner)指出,非營利組織涉入選舉問題「長期存在且規模龐大」,建議州議會舉行聽證會全面檢討。同時,亦有州選舉委員會可透過加強審計與教育,提高識別與預防能力的聲音出現,但若實行可能需額外資源支持。

目前已有部分候選人退還捐款,部分非營利機構亦主動要求退款。例如蒙哥馬利郡一個基金會在媒體詢問其逾1萬2000元違規捐款後,已收回相關資金,並表示未來將停止此類行為。

儘管如此,不少機構以「不知法令」為由辯解,遭到立法者與監督團體質疑。全國非營利組織理事會(National Council of Nonprofits)總裁葉爾特(Diane Yentel)指出,禁止參與黨派政治是非營利機構最基本的規範之一,此界線對機構本身及其支持者均至關重要。

分析人士指出,類似問題可能不僅限於紐約,全美仍有多州允許企業直接向候選人捐款。但整體而言,聯邦與州層級對非營利組織涉入選舉的執法仍相對有限。華府智庫「首都研究中心」(Capital Research Center)的調查員塞耶(Parker Thayer)表示,州總檢察長目前仍是少數具備實際執行力的監管力量之一。

聯邦眾議員譚尼近期致函國稅局,要求對違反規定的非營利機構採取行動,甚至撤銷其免稅資格。(取自譚尼網站)

聯邦政府 IRS 貝森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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