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推AB495法案 華人憂恐讓任何人僅憑「遠親」關係「合法拐童」
加州州議會推動中的AB495法案,近日在華人社區掀起激烈討論與憂慮。不少家長擔憂,此法一旦通過,恐成為潛在誘拐兒童的法律漏洞。
AB495法案擬擴大「擴展家庭成員」的法律授權,讓非親屬的家族朋友、導師或社區人士,可以簽署照護授權書(Caregiver Authorization Affidavit),在家長無法出面時,代為處理其未成年子女入學、醫療、心理健康等事務,並在緊急狀況下,可免除法院程序。
不少家長擔憂,此法通過,恐成為潛在誘拐兒童的法律漏洞。律師劉龍珠表示,法案立意雖為解決移民被拘捕等極端情境下,孩童無人照顧問題,但實務上可能讓任何人僅憑簡單表格及「遠親」關係,即可將孩子帶離學校,嚴重威脅兒童安全。
劉龍珠指出,部分家長在社群得知此法案後,情緒激動,直言「嚇到不行」,甚至有奇諾岡教會華人牧師公開建議信眾「若法案通過,應考慮遷出加州」。他更強調:「這不是稍微危險,是極其危險。任何人只要說是親戚、聯絡不到家長,就可能把孩子帶走。」
對此,他建議家長採取三項防範措施:
一、主動提供學校至少三組以上聯絡方式,包括父母雙方與其他可信賴親屬,並要求學校聯絡不成時,務必發送簡訊或其他訊息確認。
二、以書面方式向學校聲明,未經家長本人口頭或書面授權,不得讓任何第三方將孩子帶離校園。
三、備存該書面聲明,以便未來萬一出現爭議,校方須對交出學生負法律責任。
劉龍珠指出,此法雖標榜針對極少數案例,例如父母因車禍喪生或遭移民局拘留無法照顧孩子;但為這極少數情況,卻讓大多數家庭陷入恐慌。
法案另設置「臨時聯合監護制度」,允許家長預先提名監護人,經法院同意後與家長共享監護權。此外,也規定學校與合法日托機構不得主動查詢學生或家長的移民身分,並須依據聯邦政策指南實施個資保護。
然而在華人家長眼中,該法將教育機構責任卸除,若日後有誘拐事件發生,恐難以追責。有家長在社群留言批評:「胡亂立法,不但沒有增加孩子的安全,反而適得其反。」
劉龍珠呼籲家長積極與學校溝通,遞交書面授權聲明,同時敦促選民密切關注州議會動向,透過民主程序反映家長心聲,防止法案最終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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