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如禁售、禁產攻擊型武器 司法部揚言提訴訟
聯邦司法部日前針對維州一項「攻擊型武器禁售與禁產法案」(SB 749/HB 217)表達強烈立場,引發聯邦與地方政府間的憲政爭議。司法部民權助理部長迪隆(Harmeet Dhillon)於社群平台發文,警告若州長史潘柏格(Abigail Spanberger)如簽署該法案,聯邦政府可能採取法律行動。
該法案已由州議會通過,內容擬禁止攻擊型武器的製造與銷售,並將大容量彈匣的半自動步槍與手槍納入規範。現有持有者可保留武器,但未來若涉及販售、轉讓或製造,將構成一級輕罪,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
迪隆指出,該法案恐侵犯守法公民依據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所享有的持槍權,並批評其限制AR-15等常見槍械的取得與使用。她表示,司法部將阻止任何侵害憲法權利的行為。
對此,維州檢察長瓊斯(Jay Jones)辦公室回應,批評聯邦威脅扭曲民權保護初衷,並表示將全力捍衛州政府立法權與公共安全政策。瓊斯表示,不排除採取必要法律行動。
支持該法案者主張,限制攻擊型武器有助於減少大規模槍擊事件,尤其自維吉尼亞理工學院(Virginia Tech)槍擊案以來,維州多次發生重大槍擊案件;反對者則稱,此舉等同禁止廣泛合法使用的槍械類型。
事實上,史潘柏格已於同日簽署其他多項相關法案,包括禁止家暴定罪者持有槍枝、規範「幽靈槍」及追究槍械製造商責任等措施。她在聲明中表示:「防止槍枝暴力是公共安全的重要議題,因其不僅關乎守護街道的執法人員,也關乎需要被保護的兒童與家庭。無論你是第一線應變人員,或是尋求正義的受害者……維吉尼亞州都將成為你堅強的後盾。」